招标
4-12月沈甸村夏秋两季秸秆及全年其他垃圾清运项目
金额
3.28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4/2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产权信息
乡镇(街道) | 吴窑镇 | 村(社区) | 沈甸村 |
组别 | -- | 登记日期 | 2024-04-16 |
项目类型 | 其他 | ||
预算总额 | 32800.00元 | ||
资金来源 | 其他 | ||
项目周期 | -- | ||
项目描述 | 工作日在线报名,报名人报名前需携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自行去村居现场勘察,了解项目情况,对勘察结果负责,其他未尽事宜以招标方解释为准。缴纳报名费视为充分知晓公告中的所有内容(含公示照片)。中标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工程概况:2024.4-12月沈甸村夏秋两季秸秆及全年其他垃圾清运项目,涉及沈甸村3个秸秆堆放点、主要道路(含立南河西侧道路、沈甸中路、24组道路等)及其他零星场地,包括两季零星秸秆、青草、其他农作杂物(草根、瓜藤等)清运,预计夹草机150小时,单价70元/小时,预计中型农用车260车,80元/车(每车不低于6实方),拖拉机60车,单价25元/车(每车不低于1.5实方),预计总金额32800元;中标方须按时清理,随叫随到,安全责任由中标方承担。中标方在实施项目时,需根据清运部位结合实际实时清运,若拖延一天扣除500元。项目结束后,按照实际清运车次和人居环境考核结果年底统一结算。具体详见预算单及附件。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二、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申请人条件:投标人需自行在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软件上进行网上报名,并将报名费(200元)缴至如皋市吴窑镇沈甸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账户:10703701040010368,保证金(项目预算的10%)保证金缴至如皋市产权交易中心账户(手机APP查询保证金账号,且通过网银转账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于报名截止日下午五点前到账必须由实名备案账户转出(即报名截止日下午五点前收到江苏银行说明保证金缴款成功的短信),其他转账记录不作为报名成功的依据; 2.报名费及保证金的去向退户要求:报名费不予退还,保证金中标者转为履约保证金竣工验收合格后申退到账户,未中标者,一周内保证金退还至原账户; 3.工程招投标需满三家方可开标,不满足开标要求的流标,发布二次公告; 4.报名结束后采用线上竞价的方式竞标,由投标人自行操作(特别提示:中标方不得以总价过低悔标,且必须完成整套招标文件内所规定的全部内容,否则罚没投标保证金。);5.项目过程中,如发现违规行为,违规者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6.项目不接收个人报名。 7.具体要求可以咨询沈甸村书记洪友胜 15851299991;会计沈宏,电话:18994213998。 | ||
补充说明 | -- |
权属信息
报名信息
报名时间 | 2024-04-16 08:30至2024-04-22 17:00 | ||
报名地点 | 吴窑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或网上报名 | ||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 2024-04-22 17:00 | ||
交易时间 | 2024-04-23 14:30 | ||
交易地点 | 吴窑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
标段信息
标段编号:1
立即报名
标段描述 | 工作日在线报名,报名人报名前需携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自行去村居现场勘察,了解项目情况,对勘察结果负责,其他未尽事宜以招标方解释为准。缴纳报名费视为充分知晓公告中的所有内容(含公示照片)。中标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工程概况:2024.4-12月沈甸村夏秋两季秸秆及全年其他垃圾清运项目,涉及沈甸村3个秸秆堆放点、主要道路(含立南河西侧道路、沈甸中路、24组道路等)及其他零星场地,包括两季零星秸秆、青草、其他农作杂物(草根、瓜藤等)清运,预计夹草机150小时,单价70元/小时,预计中型农用车260车,80元/车(每车不低于6实方),拖拉机60车,单价25元/车(每车不低于1.5实方),预计总金额32800元;中标方须按时清理,随叫随到,安全责任由中标方承担。中标方在实施项目时,需根据清运部位结合实际实时清运,若拖延一天扣除500元。项目结束后,按照实际清运车次和人居环境考核结果年底统一结算。具体详见预算单及附件。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二、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申请人条件:投标人需自行在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软件上进行网上报名,并将报名费(200元)缴至如皋市吴窑镇沈甸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账户:10703701040010368,保证金(项目预算的10%)保证金缴至如皋市产权交易中心账户(手机APP查询保证金账号,且通过网银转账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于报名截止日下午五点前到账必须由实名备案账户转出(即报名截止日下午五点前收到江苏银行说明保证金缴款成功的短信),其他转账记录不作为报名成功的依据; 2.报名费及保证金的去向退户要求:报名费不予退还,保证金中标者转为履约保证金竣工验收合格后申退到账户,未中标者,一周内保证金退还至原账户; 3.工程招投标需满三家方可开标,不满足开标要求的流标,发布二次公告; 4.报名结束后采用线上竞价的方式竞标,由投标人自行操作(特别提示:中标方不得以总价过低悔标,且必须完成整套招标文件内所规定的全部内容,否则罚没投标保证金。);5.项目过程中,如发现违规行为,违规者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6.项目不接收个人报名。 7.具体要求可以咨询沈甸村书记洪友胜 15851299991;会计沈宏,电话:18994213998。 | ||
报名费(材料费) | ¥0.00 | ||
保证金 | ¥3300.00 | ||
最高限价 | 32800.00元 | ||
成交缴款方式 | POS机刷卡 转账汇款 聚合支付 | ||
交易方式 | 在线自由竞价反向 |
建设方信息
单位名称/姓名 | 如皋市吴窑镇沈甸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联系人 | 洪友胜 | 联系电话 | 15851299991 |
被委托人信息
姓名 | -- | 联系电话 | -- |
废标单位信息
序号 | 投标单位 | 废标理由 |
评估信息
附件信息
招标公告 | |
授权委托书 | |
投标方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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