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陕西省安康市人民检察院安康市人民检察院中央空调设备销售、安装合同履约验收公告
金额
16.75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2/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合同编号:HT-安康市-2024-00191
二、合同名称:安康市人民检察院中央空调设备销售、安装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陕西省安康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滨江大道9号
联系方式:0915-3336668
供应商(乙方):安康合丰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江北大道吴台村口1号
联系方式:0915-3207186
六、合同主要信息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1 | 中央空调机 | 9(套) | 18613.89 | 167525.00 |
合同金额: 167525.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陆万柒仟伍佰贰拾伍元整
七、本次验收内容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1 | 中央空调机 | 9(套) | 18613.89 | 167525.00 |
合计金额: 167525.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陆万柒仟伍佰贰拾伍元整
八、验收日期:2024年12月08日
九、验收组成员:张平、王涛
十、验收意见:验收合格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陕西省安康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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