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2019-440605-77-01-054983 | |||
投资项目名称 | 南海区北村水系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河涌清淤工程(二)等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南海区北村水系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河涌清淤工程(二)等工程 | |||
标段(包)名称 | 南海区北村水系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河涌清淤工程(二)等工程勘察设计及预算编制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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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资金:13990.77000万元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南海区北村水系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分别包括以下5个子项工程建设项目,具体各个子项工程建设内容、规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河涌清淤工程(二):20条主干及支毛涌清淤28.22万m?。项目总投资约5134.86万元,建安费为:3938.00万元。 2、大坑涌支毛涌清淤工程:河涌清淤约2417m?,清障3731m3。项目总投资约150.00万元,建安费为:124.02万元。 3、沙坑涵洞重建工程:设计新建排涝、引水活水泵站流量3.0m?/s,扩建暗涵净宽4m,长度80m。项目总投资约2614.97万元,建安费为:2018.08万元。 4、街边、沙坑社区河涌综合整治工程:丰岗公涌(街边、沙坑段)、沙洛涌等支涌清淤,清淤长度7861m,清淤量2.84万m3,岸线防护(松木桩)4769m,修复破损挡墙89m。项目总投资约2366.08万元,建安费为:1817.31万元。 5、联和社区河涌综合整治工程:茶涌、朗新涌等支涌清淤,清淤长度11134m,清淤量2.0万m3,岸线防护(松木桩)17319m。项目总投资约3411.85万元,建安费为:2731.26万元。 佛山市南海区良安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包括1个子项工程建设项目,具体工程建设内容、规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罗村涌引水工程:寨边引水站装机2台,总装机容量30kW,引水流量1.0m3/s,工程等别为Ⅴ等,属小(2)型泵站;王芝截洪沟引水站装机4台,总装机容量220kW,引水流量5.0m3/s,工程等别为Ⅳ等,属小(1)型泵站,确定本项目的工程规模等级为Ⅳ等,属小(1)型泵站。总投资约313.01万元,建安费为:258.6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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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本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及预算编制及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测量、地下管线探测、岩土工程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地质钻探、相关土工试验、基坑周边环境调查等)及后续服务等;方案设计编制、初步设计编制(含工程概算编制)、施工图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招标配合服务及施工现场服务工作、设备材料采购咨询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协助办理施工图审查、协助办理全过程建报批和配合完成竣工图编制等后续服务。 注:①河涌清淤工程(二)和罗村涌引水工程已完成初步设计编制、概算及勘察工作,中标人须根据项目完成情况配合招标单位/业主单位完成项目的后续服务,已完成的项目内容招标单位/业主单位不再进行结算。 ②大坑涌支毛涌清淤工程、沙坑涵洞重建工程、街边、沙坑社区河涌综合整治工程、联和社区河涌综合整治工程须执行佛山市水利局佛山市生态环境局佛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修订《佛山市河道清淤及淤泥处理处置工作指引》的通知【佛市水利[2023] 82号】的标准完成底泥检测服务,底泥检测费招标单位/业主单位另行结算,结算方式详见合同条款。 ③工程勘察费招标单位/业主单位另行结算,由于部分项目已有初步设计以及勘察资料,施工图阶段只需进行补测。勘察工作根据设计需要,经由招标单位/业主单位确认后方可开展勘察工作,未经招标单位/业主单位确认的勘察工程量不予计费,结算方式详见合同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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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单位:日历天) |
120 | |||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单位:元) | 4360320.00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勘察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设计资质: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任意一项: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③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丙级(含)以上资质。 4.2.2 勘察资质: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任意一项: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及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或以上)资质及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4.2.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以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为牵头人,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多于 3 家,勘察单位不多于 1 家,设计单位不多于 1 家,预算编制单位不多于 1 家。 4.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人,则联合体单位分别提供】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必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和佛山市水利工 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资质类别对应为:水利_勘察类企业、水利_设计类企业、水利_咨询类企业。联合体投标的,承担勘察工作的单位对应水利_勘察类企业,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对应水利_设计类企业,承担预算编制的单位对应水利_咨询类企业) 4.4.1凡是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参与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市场主体均应按照《佛山市水利局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市政供排水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4.2凡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佛山市水利工程的投标。 4.5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中广东省以外的成员提供】,须同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 人,须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有效的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证书。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水利信用信息平台)登记 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 ”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须为投标人为该人员正常缴纳的社保,补缴等非正常方式缴纳的社保不予认可)。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包括: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打印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7对投标人拟派勘察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承担勘察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4.7.1 对拟派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 4.7.2 拟派勘察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水利信用信息平台)登记 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 ”办理了登记手续。 4.7.3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须为投标人为该人员正常缴纳的社保,补缴等非正常方式缴纳的社保不予认可)。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包括: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打印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8对投标人拟派造价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承担预算编制工作的联合体成员 委派) 4.8.1 对拟派造价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4.8.2 拟派造价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水利信用信息平台)登记 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造价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 息登记平台 ”办理了登记手续。 4.8.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须为投标人为该人员正常缴纳的社保,补缴等非正常方式缴纳的社保不予认可)。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包括: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打印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9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9.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9.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并处于投标限制期内,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9.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9.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9.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9.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 2 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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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否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4 年8月2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1581。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09月18日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09月18日 09时30分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09月18日 09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三室210(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 58 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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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4年09月18日 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三室210(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 58 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二楼)。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异议受理单位) |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工程建设中心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 |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联系人 | 袁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7-86668984 | |
招标代理机构 | 佛山市文恺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建筑产业中心1座2栋2102室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吴梓欣 | 联系电话 | 0757-81265130 | |
招标监督机构
(投诉接收部门) |
佛山市南海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81253005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工程编号:GC2024(NH)XZ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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