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03685号
预算金额-
公告正文
吉林省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SJL-JZ2024112900004DYXMHT1 签订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签订日期: 2024年11月29日 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采购计划-<2024>-03685号 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需求的吉林省政务云平台服务,经需方与需方指定的单一来源供应商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进行协商,双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1.合同标的
服务 项目项目 名称服务主要内容及标准 详细配置和主要技术参数数量数量 单位单价(元)小计金额(元)
基础设施服务1.机房资源服务提供基础机房 200平米空间服务、63个机柜服务、520个机位服务,并提供5个机柜托管服务1¥0.00¥0.00
2.网络资源服务提供电子政务外网IP地址服务214¥180.00¥526,260.00
提供互联网公用IP服务143¥180.00
提供互联网/政务外网带宽服务22100M¥21,000.00
3.数据链路服务提供政数局机房到联通二枢纽10G链路2¥75,000.00¥150,000.00
4.计算资源服务vCPU9157¥469.39¥8,275,770.26
内存29235GB¥123.48
小型机 及高性能服务器9¥33,333.33
专属设备14¥4,830.59
5.存储资源服务应用存储1103T¥2,580.48¥5,692,538.88
灾备存储1103T¥2,580.48
软件支撑服务1.安装服务提供操作系统安装服务89¥0.00¥0.00
2.资源服务业务开通、变更、回收、下线、业务咨询、迁移、值守等。1¥1,166,400.00¥1,166,400.00
技术服务信息安全1.安全咨询服务为入云厅局客户提供云上安全咨询服务1¥735,246.42¥735,246.42
2.安全防护服务提供基于等保三级要求的云业务安全防护1¥1,500,000.00¥1,500,000.00
3.SSL VPN接入服务建立远程安全访问通道的VPN技术,提供5000并发安全通道连接服务1¥466,876.42¥466,876.42
4.安全管理服务提供符合等保要求的安全规范、制度、流程管理服务1¥265,446.42¥265,446.42
5.安全扫描服务按客户需求提供云上系统的漏洞扫描和web漏洞扫描服务1¥265,446.42¥265,446.42
6.WEB应用防护服务按客户需求提供针对客户网站的WEB应用防火墙服务1¥285,760.72¥285,760.72
7.项目重保服务提供节日及重大事件的重保服务(春节、五一、十一、护网行动、客户定制化重保)等8¥21,476.00¥171,808.00
8.应急响应服务提供云上业务系统应急响应服务(客户虚机重启、配置客户数据、网络故障排查、安全事件响应、客户数据备份、快照等)1¥735,246.42¥735,246.42
9.等保测评服务提供云平台等保测评服务1¥80,000.00¥80,000.00
其他运维服务1.政务云管理平台统一云管理平台,按资源需求规模提供相应的云租户管理,云资源划分,满足网络带宽控制,业务运行检测及基本故障预警等功能1¥0.00¥0.00
2.厂家维保服务1、包括服务器、防火墙、存储(含存储调整、LUN映射)、监控设备等硬件备件支持、版本升级及底层故障处理服务、光纤交换机等硬件维保及底层深度排查; 2、安全产品的软硬件维保服务及360威胁情报更新服务,及相应设备的病毒库、代码库、特征库更新服务等。1¥0.00¥0.00
3.DNS服务提供云平台上承载网站DNS指向相关的服务1¥583,200.04¥583,200.04
2.合同价格:人民币(大写) 贰仟零玖拾万 元,(小写) 20,900,000.00元,,此为含税价格。 3.提供时间、地点、方式 3.1服务期限:2023年度。采购单位指定地点、由供应商负责完成全部服务、验收合格并交付的日期为服务日期。 3.2服务地点: 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3.3 服务方式:供方负责按需方要求提供全部服务并保证验收合格。 4.付款条件和方式 4.1供方提供全部服务后应提交下列文件:销售发票<发票抬头格式:需方单位名称>,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付款文件、验收报告等。 4.2财政付款: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支付程序,按照国家有关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规定执行。 5.验收:供方提交的服务由需方负责验收。需方根据合同的规定接收服务并验收。验收通过后,需方与供方共同在《吉林省省级政府采购验收报告单》上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作为验收合格、同意付款的依据。 6.质量保证 见供方《服务承诺书》。 7.履约保证金:无 8.不可抗力 8.1 如果供需双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供方或需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8.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供需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供需双方商定的事件。 8.3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供需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 9.税费:(1)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对需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需方负担。(2)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对供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3)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 10.争议解决方式 10.1 需方和供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可以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调解。 10.2 如果调解不成,可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0.3争议解决期间,如暂停履行本合同将造成损失扩大的,甲乙双方可以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11.违约终止合同 11.1 在需方因供方违约而按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需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并有权要求供方承担赔偿损失责任。(1)如果供方未能在合同规定限期或需方同意延长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和服务。(2)如果供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11.2 如果需方根据上述第11.1款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需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服务类似的服务,供方应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 12. 合同补充条款:无 13.适用法律: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14.合同构成: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本合同书;(2)需方的“服务需求及要求”;(3)供方的报价一览表和服务承诺书;(4)规划书、意向书(如果有的话);(5)吉林省省级政府采购验收报告单;(6)合同的其他附件。 上述合同文件如果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为准。 15. 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供需双方各执二份。 16. 合同生效:本合同在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采购中心加盖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17.合同修改:除供需双方和采购中心签署书面修改、补充协议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需方: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供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加盖合同专用章) (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和 和美路交汇吉视传媒信息枢纽中心A座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3535号 法定代表人或 负责人或 授权代理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邮政编码:130051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130000 电话: 15584135555 联系人: 张涛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同志街支行 帐户名称:中国联合网络通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帐号: 4200 2291 2920 0035 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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