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需求公示]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冶市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无人机飞防征求意见公告
金额
50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6/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shl【2023】015号
预算金额50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小刚
招标代理机构黄石鸿立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彭方舒1345107292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冶市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无人机飞防征求意见公告

发布日期:2023-06-27 16:58发布单位:黄石鸿立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项目监管地:大冶市|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

(一)采购编号:HSHL【2023】015号

(二)项目名称:大冶市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无人机飞防

(三)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420281-2023-00453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对全市12500亩重点松林,用无人机在同一区域进行两次喷施3%噻虫啉微胶囊悬浮剂;用药量为80克/亩。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大冶市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无人机飞防(具体内容详见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

(三)项目预算:50.000000万元,预算控制最高价:50.000000万元。

三、征求意见截止日期

2023年06月28日2023年07月02日

四、征求意见的提交方式

对采购需求提出相关意见(应说明理由)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供应商可以在公示期内将相关意见发送大冶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本项目下。

五、采购文件或采购需求

1、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供应商须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其他未列明行业”对中小微企业划型的标准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同时具有省级高新企业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
2.2020年6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近三年至少要完成两项具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车辆、无人机设备及无人机飞手齐全(无人机设备不低于50台,飞手数量不低于50名)。(需提供植保无人机采购发票及飞手无人机操作合格证予以证明。)

六、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情况

采购人: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新冶大道24号

联系人姓名:李小刚

联系电话:13986577881

采购代理机构:黄石鸿立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黄石市-大冶市 长安南路兴盛花园二期

项目联系人:彭方舒

联系电话:13451072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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