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天然气分公司下属广西LNG三期项目、舟山LNG项目等LNG项目群LNG储罐保冷材料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7/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马亭午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华南招标中心
代理联系人刘润韬0759-3609026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0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23
公告正文
Report

(重招)天然气分公司标准化采购-LNG储罐保冷材料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招)天然气分公司标准化采购-LNG储罐保冷材料框架协议(WZ20240607-0353-7537-B1)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5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LNG储罐保冷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沥青玻璃纤维布\δ=3×1000mm
292320.00
立方米
包1-包1
2
膨胀珍珠岩粉\50kg/m3
104000.00
立方米
包1-包1
3
泡沫玻璃砖\δ=125mm 120kg/m3
200.00
立方米
包1-包1
4
泡沫玻璃砖\δ=100mm 120kg/m3
23600.00
立方米
包1-包1
5
泡沫玻璃砖\δ=100mm 220kg/m3
1800.00
立方米
包1-包1
6
玻璃纤维壁布\0.25×1350mm
19440.00
平方米
包1-包1
7
玻璃纤维表面毡\100×1200mm
27544.00
立方米
包1-包1
8
铝箔玻璃棉毡\δ=100×1200mm 16kg/m3
8880.00
立方米
包1-包1
9
玻璃棉卷毡\δ=100×1200mm 16kg/m3
49472.00
立方米
包1-包1
10
玻璃纤维布\0.25×1350mm
102000.00
平方米
包1-包1
11
泡沫玻璃砖\δ=75mm 120kg/m3
1504.00
立方米
包1-包1
12
铝箔玻璃棉毡\δ=100×1200mm 12kg/m3
9064.00
立方米
包1-包1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接受代理商、不接受流通商,不接受联合体。

    3.1.7 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关联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公司或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同时参与本标。

    3.1.8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十年(2014年至2023年)有国内大型LNG、乙烯、乙烷低温全容储罐(单台储罐设计公称容积≥10万m3)保冷材料整体供货业绩(且供货的低温全容储罐已投运),单项业绩必须同时包含泡沫玻璃、弹性玻璃纤维毡、膨胀珍珠岩(含现场膨胀及填充)、玻璃纤维棉,并提供有效业绩证明,需提供供货合同、技术协议(可以提供项目技术文件或项目合同)与业主用户投运证明文件(总承包方或业主方提供的证明均可)。未提供或提供信息不全或不清晰的,为无效业绩,将被否决。本次招标中其他技术文件中业绩要求与此条款冲突的,以此条款为准。

    3.1.9 招标技术文件中设置的星号条款均为废标项。(若技术文件中星号条款与本资格审查条件有冲突的,以本资格审查条件为准)

    3.1.10 在开标前,投标人如对技术响应有偏离,需以澄清形式经业主书面同意,方被视为可接受的有效偏差。且投标文件需在投标技术文件“技术偏差表”中明确标出所有偏离情况。如在技术响应中出现未经认可的偏离,则视为不可接受偏离,将被否决。

    3.1.11 关于PUF原料,如投标人选用技术文件以外的原料供应商,投标人需承诺“PUF原料喷涂后产品性能满足项目指标,如投用后产品性能不满足项目指标,投标人免费为招标人更换为满足项目指标产品”。

    3.1.12 投标人必须按照如下的内容在投标文件中以附件(《承诺书》)的方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承诺:“本投标人承诺,如果中标并供货,我方将委派技术服务人员进驻现场,对材料到货后的施工进行全方位技术指导,参与保冷施工管理,全程跟踪现场保冷材料的施工安装工作,为保冷施工(单独报价)质量承担责任,保证LNG低温储罐投产5年内不会因膨胀珍珠岩沉降引起外罐壁顶部漏冷导致结露或结霜;若在储罐投产5年内发生上述质量问题,我方负责免费为项目进行在线(储罐运行状态)保冷材料填充。”

    3.1.13 投标人必须按照如下的内容在投标文件中以附件(《承诺书》)的方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承诺:“本投标人承诺,如果中标并供货,所供产品质保期为储罐投用后12个月。在质保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则以该质量问题被修正之日起重新计算该批产品的质量保证周期。”

    3.1.14 投标人必须按照如下的内容在投标文件中以附件(《承诺书》)的方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承诺:“本投标人承诺,如果中标并供货,我方能够提供可以满足中国石化北海LNG三期项目项目接收站工程数据采集要求(或标准)及对供应商关于数字化交付管理规定相关要求的资料”。其他LNG项目暂参照北海LNG三期项目要求,执行时按照具体项目交付要求提交资料”。

    3.1.15 投标人必须按照如下的内容在投标文件中以附件(《承诺书》)的方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承诺:“本投标人承诺,如果中标并供货,且如果买方需要,我方将在不迟于收到买方售后服务通知后24小时内给予响应,48小时内派遣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到达项目现场进行服务;如果情况急需,在收到买方售后服务通知后24小时内派遣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到达项目现场。”

    3.1.16 投标人必须按照如下的内容在投标文件中以附件(《承诺书》)的方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承诺:“同意招标文件中标执行价方案。即通过评审后,所有中标候选人报价的平均值为A,中标候选人中的最低投标报价为B,其余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为C。执行价计算方式:最低投标报价的中标候选人执行价为自身报价B;其余中标候选人执行价为:比较A、1.05B与C之间的大小,选取三者中的最小值为其余中标候选人的执行价。所有分项报价同比例调整。”

    3.1.17 本次招标采用发票信息核验功能,所有要求提供涉及“发票”的,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所要求的发票信息。操作方法请参照中国石化物资招标投标网(bidding.sinopec.com)“操作指南”中“投标发票管理操作手册”,(受系统字数限制,接上一条资格审查项目)投标人操作完成后应自行检查,确保发票信息在投标文件“发票信息表中”完整体现。如招标文件中存在要求投标人提供“发票复印件”“发票查询截图”等发票信息的,投标人不需要提供“发票复印件”“发票查询截图”等,必须按照上述发票信息核验功能的要求执行。 如遇问题应在开标前联系客服(400-819-8786)或招标中心联系人

    3.1.1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9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2日 8:00时至2024年7月8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7月23日0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3日09:00

    开标地点: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bidding.sino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4年07月23日09:00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的形式)。

    6.3其他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8198786;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95388-5。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2024年7月13日前,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一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华南招标中心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甲6号
地 址:
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人民大道北43号京基大厦17层华南招标中心招标会议室
邮 编:
100029
邮 编:
524000
联 系 人:
马亭午
联 系 人:
刘润韬
电 话:
18600260941
电 话:
0759-3609026
电子邮件:
matw.trqi@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liurt@sinopec.com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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