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波市人民警察学校学员宿舍楼及保障用房扩建工程空气检测检测(建设工程)比选公告
金额
6.75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1/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宁波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在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检测(建设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竞价要求
项目登记号: NB-ZJBX-240110127
项目名称: 宁波市人民警察学校学员宿舍楼及保障用房扩建工程空气检测
中介服务事项: 检测(建设工程)
项目地点: 宁波市奉化区溪口镇中兴东路288号宁波市人民警察学校现状校区内东侧区域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用地面积约8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3513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学员宿舍楼及保障用房,包括一栋七层宿舍楼(含报告厅)、一栋三层食堂、一栋一层小库房;扩建原有配电房;配套完成给排水、电气、绿化、道路等附属设施建设。
项目总预算: 7180.45万元
服务内容: 宁波市人民警察学校学员宿舍楼及保障用房扩建工程空气检测,主要检测 氡,甲苯,甲醛,二甲苯,tvoc,氨,苯的含量。
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 30天
质量要求: 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并符合国家相应法律法规。
竞价方式: 采用【下浮率报价】方式。
价格控制范围: 中介项目预算总价【67500.00元】,价格控制范围:下浮率范围,下限:30% ,上限:20%
价格说明: 本项目服务内容为宁波市人民警察学校学员宿舍楼及保障用房扩建工程空气检测,暂定90个检测点位,最终完成工程量按实结算。
二、竞价时间
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 2024-01-15 09:09 至 2024-01-18 09:09 (北京时间),登录系统参与报价。
三、竞价方条件
已入驻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可参与相应资格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竞价。
1、中介资格要求: 比选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室内环境检测资质,并在有效期。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4年01月18日 16时30分 (北京时间)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业主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四、其他条款
(1)竞价项目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不得超出国家收费标准;无相关收费标准的,由业主单位提供最高限价。如签订的合同价超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视为无效合同。
(2)网上竞价服务类项目如国家有出台标准合同范本的,一律采用国家标准合同范本。
(3)参与竞价的中介企业不得被列入失信主体名单中(查询地址:信用宁波credit.ningbo.gov.cn)。
五、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单位: 宁波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
项目单位联系人: 冯郑杰
联系电话: 0574-89289979
联系手机:18768108419
联系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68号城投大厦2109
一、项目概况及竞价要求
项目登记号: NB-ZJBX-240110127
项目名称: 宁波市人民警察学校学员宿舍楼及保障用房扩建工程空气检测
中介服务事项: 检测(建设工程)
项目地点: 宁波市奉化区溪口镇中兴东路288号宁波市人民警察学校现状校区内东侧区域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用地面积约8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3513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学员宿舍楼及保障用房,包括一栋七层宿舍楼(含报告厅)、一栋三层食堂、一栋一层小库房;扩建原有配电房;配套完成给排水、电气、绿化、道路等附属设施建设。
项目总预算: 7180.45万元
服务内容: 宁波市人民警察学校学员宿舍楼及保障用房扩建工程空气检测,主要检测 氡,甲苯,甲醛,二甲苯,tvoc,氨,苯的含量。
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 30天
质量要求: 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并符合国家相应法律法规。
竞价方式: 采用【下浮率报价】方式。
价格控制范围: 中介项目预算总价【67500.00元】,价格控制范围:下浮率范围,下限:30% ,上限:20%
价格说明: 本项目服务内容为宁波市人民警察学校学员宿舍楼及保障用房扩建工程空气检测,暂定90个检测点位,最终完成工程量按实结算。
二、竞价时间
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 2024-01-15 09:09 至 2024-01-18 09:09 (北京时间),登录系统参与报价。
三、竞价方条件
已入驻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可参与相应资格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竞价。
1、中介资格要求: 比选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室内环境检测资质,并在有效期。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4年01月18日 16时30分 (北京时间)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业主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四、其他条款
(1)竞价项目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不得超出国家收费标准;无相关收费标准的,由业主单位提供最高限价。如签订的合同价超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视为无效合同。
(2)网上竞价服务类项目如国家有出台标准合同范本的,一律采用国家标准合同范本。
(3)参与竞价的中介企业不得被列入失信主体名单中(查询地址:信用宁波credit.ningbo.gov.cn)。
五、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单位: 宁波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
项目单位联系人: 冯郑杰
联系电话: 0574-89289979
联系手机:18768108419
联系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68号城投大厦2109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