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木兰溪支流延寿溪流域水生态修复工程设备材料部分预算价格、参数、方案询价论证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12/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莆田市荔城区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黄女士0594-2300005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女士0594-227898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木兰溪支流延寿溪流域水生态修复工程设备材料部分询价公告
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莆田市荔城区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对木兰溪支流延寿溪流域水生态修复工程设备材料部分进行公开询价,欢迎合格的厂家、代理商(或经销商)前来参与报价。
一、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应具有报价项目的经营范围,须提供报价人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报价人代表必须经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报价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报价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报价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和报价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近两年内未因不良行为被相关行政部门通报或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函。
4、报价函须加盖报价单位的公章。
5、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时间安排
1、询价公告时间: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27日(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以下同);
2、报价递交时间: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27日17:30之前,逾期送达概不接受。
三、提交的材料
1、提供报价人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报价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报价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和报价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近两年内未因不良行为被相关行政部门通报或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函。
4、报价函须加盖报价单位的公章。
5、要求提供的其他报价材料。
四、报价文件递交方式及地点
1、本次询价报价人递交报价文件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形式。
1、本次报价人须提供纸质文件贰份和壹套电子版介质(光盘或其它闪存介质)的报价文件一同密封,要求电子版的报价文件须是纸质报价文件的扫描件和可复制的WORD格式。
2、纸质文件的扫描件与纸质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为准。所有纸质报价文件应逐页加盖报价人公章并装订成册后放入档案袋中一并递交,并在档案袋封面标注项目名称、报价人、报价人联系方式等字样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3、所有的报价文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4、报价文件递地点: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民心街 249号,联系人:黄女士,联系电话:0594-2278989
五、报价须知
1、本次报价仅作为最高限价设定的参考报价,不作为评标的依据。
2、报价人所报的价格应满足项目内容及要求,报价包含单价和总价。响应报价应对木兰溪支流延寿溪流域水生态修复工程设备材料部分(具体清单详见附件)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服务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及售后服务等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原材料费用、生产费用、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设备安装费、保险、利润、管理、税费、技术服务费、人员培训费、检验费、检测费等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
3、报价人必须响应项目内容及要求,所有报价材料须加盖公章及骑缝章并密封,否则报价无效。
4、报价人在报价单上必须填写完整且有效的报价单位联系人、联系号码和公司详细地址,报价人应对所递交的报价文件以及与报价有关的证明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以弄虚作假给询价单位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如发现恶意报价者,询价单位可上报政府相关部门列入黑名单。
6、本次报价过程的所有费用自理。
7、询价单位不会公布任何报价内容和询价结果,报价人应无条件认可本次询价结果,询价单位不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询价单位自行考虑是否参加本次报价。
六、报价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询价公告及文件如有澄清和修改,我司将在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https://fujian.etrading.cn/)上发布本次报价项目的相关信息,请各报价单位及时关注,报价单位若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信息而影响报价的,报价单位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七、联系方法
询价单位:莆田市荔城区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胜利路中段236号(莆田市荔城区水利局办公楼二层)
联系人:翁先生
联系电话:0594-2300005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民心街 249号
邮箱:fjys10@163.com
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0594-2278989
莆田市荔城区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4日 2024年12月24日
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莆田市荔城区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对木兰溪支流延寿溪流域水生态修复工程设备材料部分进行公开询价,欢迎合格的厂家、代理商(或经销商)前来参与报价。
一、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应具有报价项目的经营范围,须提供报价人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报价人代表必须经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报价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报价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报价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和报价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近两年内未因不良行为被相关行政部门通报或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函。
4、报价函须加盖报价单位的公章。
5、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时间安排
1、询价公告时间: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27日(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以下同);
2、报价递交时间: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27日17:30之前,逾期送达概不接受。
三、提交的材料
1、提供报价人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报价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报价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和报价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近两年内未因不良行为被相关行政部门通报或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函。
4、报价函须加盖报价单位的公章。
5、要求提供的其他报价材料。
四、报价文件递交方式及地点
1、本次询价报价人递交报价文件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形式。
1、本次报价人须提供纸质文件贰份和壹套电子版介质(光盘或其它闪存介质)的报价文件一同密封,要求电子版的报价文件须是纸质报价文件的扫描件和可复制的WORD格式。
2、纸质文件的扫描件与纸质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为准。所有纸质报价文件应逐页加盖报价人公章并装订成册后放入档案袋中一并递交,并在档案袋封面标注项目名称、报价人、报价人联系方式等字样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3、所有的报价文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4、报价文件递地点: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民心街 249号,联系人:黄女士,联系电话:0594-2278989
五、报价须知
1、本次报价仅作为最高限价设定的参考报价,不作为评标的依据。
2、报价人所报的价格应满足项目内容及要求,报价包含单价和总价。响应报价应对木兰溪支流延寿溪流域水生态修复工程设备材料部分(具体清单详见附件)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服务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及售后服务等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原材料费用、生产费用、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设备安装费、保险、利润、管理、税费、技术服务费、人员培训费、检验费、检测费等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
3、报价人必须响应项目内容及要求,所有报价材料须加盖公章及骑缝章并密封,否则报价无效。
4、报价人在报价单上必须填写完整且有效的报价单位联系人、联系号码和公司详细地址,报价人应对所递交的报价文件以及与报价有关的证明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以弄虚作假给询价单位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如发现恶意报价者,询价单位可上报政府相关部门列入黑名单。
6、本次报价过程的所有费用自理。
7、询价单位不会公布任何报价内容和询价结果,报价人应无条件认可本次询价结果,询价单位不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询价单位自行考虑是否参加本次报价。
六、报价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询价公告及文件如有澄清和修改,我司将在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https://fujian.etrading.cn/)上发布本次报价项目的相关信息,请各报价单位及时关注,报价单位若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信息而影响报价的,报价单位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七、联系方法
询价单位:莆田市荔城区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胜利路中段236号(莆田市荔城区水利局办公楼二层)
联系人:翁先生
联系电话:0594-2300005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民心街 249号
邮箱:fjys10@163.com
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0594-2278989
莆田市荔城区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4日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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