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污水站配套设备、污泥处理系统维修及环保验收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22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2/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szbnt-202402001
预算金额22万元
招标公司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
招标联系人王波
招标代理机构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先生1537099085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29
公告正文
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其所需的 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污水站配套设备、污泥处理系统维修及环保验收服务采购项目 实施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污水站配套设备、污泥处理系统维修及环保验收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文件编号: SSZBNT-202402001
二、采购限价: 22 万元。
三、项目需求说明:污水站污泥系统维修、智能水样采样器、HM-200-HJ设备、COD在线监测仪1台及相关安装调试及环保验收。具体技术参数要求详见第三部分。
四、投标人要求
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 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与同一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得转包。 报价要求 每个投标人只能选择一个品牌进行投标报价。 本项目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 投标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投标货物总价报价应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所有仪器设备组成部分的采购、安装调试、运行维护、故障维修等产生的人工、机械、交通、包装、运输、装卸、仓储、保险、各种税费等一切费用。潜在供应商须自行到现场进行实地踏勘,以便了解工程详细概况。成交供应商进场后不得以不了解现场状况为由,提出额外增加费用的要求。 投标人应结合清单项目,且现场勘察后按采购单位提供的项目需求中列出的货物名称和技术规格及数量填报价格。 最终报定的投标报价为成交价,同时,中标人的中标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根据采购项目需求,准确制定相关工作方案等,必须对本采购项目全部进行报价,如有漏项,视同对本项目的优惠。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导致报价无效,按无效标处理。 其他事项 为确保政府采购守法供应商公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开始后一个小时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证,并将查询记录截屏打印保存在采购档案内;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对于中小微企业免收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上述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带原件(含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涉及的原件)备查,磋商响应时一次性递交,不接受补充资料。
注:供应商应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磋商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作无效磋商处理,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视情在相关部门网站公示。
五、磋商公告媒体
本项目磋商公告及采购文件在 “ 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官网 ”发布。
六、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七、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
2.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汇入招标人账户,成交供应商凭中标通知书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3.成交供应商在按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该项目合同并通过考核验收后,招标人凭成交供应商提交的申请,一次性无息退还该合同项目的履约保证金。
4.由于成交供应商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的情况,招标人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招标人亦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八、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2月29日17:00前联系招标代理报名,同时将本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授权委托书(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邮箱)发至招标代理邮箱40495832@qq.com,地址:南通市北大街88号威斯汀广场3号楼902室,联系电话:15370990859。2024年2月28日17:00后将不再接受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300元/投标单位,售后不退。
(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用邮件的形式发送至40495832@qq.com以提问。
九、磋商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项
(1)采购人将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及召开投标预备会,供应商如需现场踏勘,采购人可提供协助,踏勘费用由供应商自理,安全自负。
(2)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9日14时30分,拒绝接收在截止时间后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
(3)递交地点: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2号楼2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4)已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2天前书面告知采购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造成采购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采购人可以拒绝其参加投标。
十、本磋商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人位: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
联系人: 王波
联系电话:18351548605
邮箱: 1664585293@qq.com
代理机构: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5370990859
邮 箱:40495832@qq.com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十一、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第七部分“响应文件组成”的具体要求。
十二、竞争性磋商程序简介
供应商先对响应文件进行密封性检查,磋商小组审查响应供应商资格,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接受磋商小组的各轮磋商。磋商结束后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按照排名确定成交供应商。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污水站配套设备、污泥处理系统维修及环保验收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文件编号: SSZBNT-202402001
二、采购限价: 22 万元。
三、项目需求说明:污水站污泥系统维修、智能水样采样器、HM-200-HJ设备、COD在线监测仪1台及相关安装调试及环保验收。具体技术参数要求详见第三部分。
四、投标人要求
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 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与同一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得转包。 报价要求 每个投标人只能选择一个品牌进行投标报价。 本项目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 投标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投标货物总价报价应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所有仪器设备组成部分的采购、安装调试、运行维护、故障维修等产生的人工、机械、交通、包装、运输、装卸、仓储、保险、各种税费等一切费用。潜在供应商须自行到现场进行实地踏勘,以便了解工程详细概况。成交供应商进场后不得以不了解现场状况为由,提出额外增加费用的要求。 投标人应结合清单项目,且现场勘察后按采购单位提供的项目需求中列出的货物名称和技术规格及数量填报价格。 最终报定的投标报价为成交价,同时,中标人的中标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根据采购项目需求,准确制定相关工作方案等,必须对本采购项目全部进行报价,如有漏项,视同对本项目的优惠。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导致报价无效,按无效标处理。 其他事项 为确保政府采购守法供应商公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开始后一个小时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证,并将查询记录截屏打印保存在采购档案内;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对于中小微企业免收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上述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带原件(含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涉及的原件)备查,磋商响应时一次性递交,不接受补充资料。
注:供应商应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磋商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作无效磋商处理,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视情在相关部门网站公示。
五、磋商公告媒体
本项目磋商公告及采购文件在 “ 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官网 ”发布。
六、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七、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
2.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汇入招标人账户,成交供应商凭中标通知书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3.成交供应商在按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该项目合同并通过考核验收后,招标人凭成交供应商提交的申请,一次性无息退还该合同项目的履约保证金。
4.由于成交供应商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的情况,招标人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招标人亦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八、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2月29日17:00前联系招标代理报名,同时将本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授权委托书(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邮箱)发至招标代理邮箱40495832@qq.com,地址:南通市北大街88号威斯汀广场3号楼902室,联系电话:15370990859。2024年2月28日17:00后将不再接受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300元/投标单位,售后不退。
(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用邮件的形式发送至40495832@qq.com以提问。
九、磋商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项
(1)采购人将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及召开投标预备会,供应商如需现场踏勘,采购人可提供协助,踏勘费用由供应商自理,安全自负。
(2)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9日14时30分,拒绝接收在截止时间后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
(3)递交地点: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2号楼2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4)已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2天前书面告知采购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造成采购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采购人可以拒绝其参加投标。
十、本磋商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人位: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
联系人: 王波
联系电话:18351548605
邮箱: 1664585293@qq.com
代理机构: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5370990859
邮 箱:40495832@qq.com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十一、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第七部分“响应文件组成”的具体要求。
十二、竞争性磋商程序简介
供应商先对响应文件进行密封性检查,磋商小组审查响应供应商资格,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接受磋商小组的各轮磋商。磋商结束后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按照排名确定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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