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波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无人机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金额
27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0/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kxzj-2024332x
预算金额27万元
招标联系人吴老师0574-87738530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宁婷0574-8303319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8
公告正文
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宁波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委托,就宁波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无人机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进行询比采购,现公告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本项目为非招标方式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XZJ-2024332X
项目名称:宁波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无人机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比
预算金额:270000.00元
最高限价:270000.00元
数量:一批
采购需求:主要内容包括无人机及配套设施采购,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2.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良好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特定资格要求:无。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4近三年内在招投标活动中没有重要违法违规记录,且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具体以开标当天查询为准),如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则否决其报名资格。若评审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对成交候选人进行查询,如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则取消成交资格。
三、报名及其采购文件的获取:
3.1采购文件的获取:供应商于2024年10月2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前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如有)、委托书、采购文件工本费付款凭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kxzb08@126.com,若24小时后未收到邮箱回复信息,请致电(0574-83033198)确认。
3.2售价:采购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东湖支行
户    名: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帐    号:39421001040012600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14时30分前(北京时间),提交地点: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大厅(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截止时间后提交的响应文件,或未按规定编制及封装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大厅(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
六、发布媒体:
招标公告发布于 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zjkxzx.com/)。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7385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205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宁婷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3033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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