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全省自助设备委托保养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CZB-2023-SC-152)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全省自助设备委托保养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CZB-2023-SC-152)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全省自助设备委托保养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23.37万元(含税),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标包一:2024-2025年CRS设备(品牌:怡化)保养服务;
标包二:2024-2025年CRS(品牌:东信、广电、恒银、日立等其他品牌)保养服务;
标包三:2024-2025年ITM(品牌:北辰德、恒银、浪潮、长城)及STM(品牌:怡化、恒银)保养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全省自助设备委托保养服务项目(标包一);(00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全省自助设备委托保养服务项目(标包二);(00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全省自助设备委托保养服务项目(标包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全省自助设备委托保养服务项目(标包一))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1.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1.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6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接受原厂及非原厂设备维保服务商)。
1.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7.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1.7.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1.7.3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7.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7.5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1.7.6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1.7.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1.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员工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9本项目不可以分包或转包;
2.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
2.1具有完成本项目对应标包的维保服务能力,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须具有至少3项CRS设备的维保服务项目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原件备查)。
(00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全省自助设备委托保养服务项目(标包二))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1.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1.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6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接受原厂及非原厂设备维保服务商)。
1.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7.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1.7.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1.7.3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7.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7.5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1.7.6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1.7.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1.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员工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9本项目不可以分包或转包;
2.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
2.1具有完成本项目对应标包的维保服务能力,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须具有至少3项CRS设备的维保服务项目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原件备查)。
(00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全省自助设备委托保养服务项目(标包三))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1.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1.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6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接受原厂及非原厂设备维保服务商)。
1.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7.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1.7.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1.7.3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7.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7.5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1.7.6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1.7.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1.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员工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9本项目不可以分包或转包;
2.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
2.1具有完成本项目对应标包的维保服务能力,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须具有至少3项ITM或STM设备的维保服务项目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原件备查)。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12月05日08时30分至2023年12月12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请有意向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将单位介绍信、经办人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发送至邮箱1753834625@qq.com,邮件标题为:“投标人全称+购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全省自助设备委托保养服务项目+标包号+招标文件+联系人+联系电话”。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套/标包,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需公对公缴纳,缴纳账户:账户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南二环支行,账号:102807336850)我公司将尽快回复邮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7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西安市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8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7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西安市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8楼)。
七、其他
发布公告的媒介: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cn);
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
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5号陕西省邮政大厦
联系人:李沐思(监督人)
电话:029-88602859
电子邮件:psbcsxcg@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8楼
联系人:代进安
电话:17791690198
电子邮件:175383462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