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新桥国际机场综合交通中心(含轨道引入)及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80T吊车询价租赁公告
根据安徽省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招标管理相关规定,现对我公司合肥新桥国际机场综合交通中心(含轨道引入)及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80T吊车租赁进行公开询价。
一、工程名称及范围
1、工程名称:合肥新桥国际机场综合交通中心(含轨道引入)及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吊车租赁;
2、采购编号:ACEG-2024051021001
3、采购内容:合肥新桥国际机场综合交通中心(含轨道引入)及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吊车租赁,进场时间暂定自 2024年5月起。
4、工程地点:安徽省合肥国际机场综合交通中心施工现场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及其他要求类
1、法人资格要求:公司合法注册,具备营业执照;
2、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已注册并获得终审通过(无需办理CA锁);
3、类似业绩要求: / 。
4、投标人总报价及各子目单价均不得超过控制价,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5、参与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我方提供的合同条款内的所有要求;
6、在安徽建工集团内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确定为供货单位结果无效;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及要求
资质符合要求的有意参加者,请自行登陆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http://cg.aceg.com.cn/)投标人端下载询价文件。
四、报价方式
2024年6月 1 日下午15时前登陆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供应商账号系统,在线上进行报价,按格式要求编制本文件最后一页的报价单盖章扫描件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内“递交响应文件”处,并在“参与报价”处点击“导出EXCEL”,在导出的表格内填好报价后,再点击“导入EXCEL”,完成线上系统报价。
五、其他
1、项目需求相关事宜可咨询项目部,项目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18255105793
2、投标报名相关事宜可咨询招标部门,联系人:姜工、王工,联系电话:0551-65182983。
六、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询价小组严格按照询价公告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按有效供应商最终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推荐一位成交候选人。
七、货款支付
1、付款方式:按月结算,不足一月按实际天数结算。项目收到当月工程计量款后,按结算金额支付货款的70%,在租赁结束签订退场协议后六个月内支付30%。结算需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
甲方货款支付均以工程建设单位按期足额支付当期进度款为前提,如工程建设单位未按时付款,则甲方无需向乙方承担未付款项的利息和违约责任,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权利。
八、重要提示
8.1投标人总报价及各子目报价均不得超过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8.2若投标人投标税率不同,造成投标价不能公正科学评审时,招标人有权将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折算成税前价,并将税前价作为评标价。
8.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⑴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⑵ 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⑶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⑷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⑸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8.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⑴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⑵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⑶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⑷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⑸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⑹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8.5对参与集团公司招投标活动中被查属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投标人,按照《集团公司“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8.6参与报价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约,否则招标人将对违约单位处以纳入黑名单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