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关于2024年园区企服中心品牌运营及才聚金鸡湖(第一批)项目的采购公告
金额
122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7/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c-320591-szwk-g2024-0226
预算金额1225万元
招标联系人徐丽敏0512-67068008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陆宇0512-6523721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2024年园区企服中心品牌运营及才聚金鸡湖(第一批)项目 JSZC-320591-SZWK-G2024-0226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8-22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91-SZWK-G2024-0226 

项目名称:2024年园区企服中心品牌运营及才聚金鸡湖(第一批)项目 

预算金额:1225.000000万元(采购包1:254.000000万元;采购包2:70.000000万元;采购包3:50.000000万元;采购包4:110.000000万元;采购包5:114.000000万元;采购包6:182.000000万元;采购包7:130.000000万元;采购包8:35.000000万元;采购包9:80.000000万元;采购包10:2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1、项目背景
2009年,随着园区经济转型升级的加快,为更好地创新型经济发展,重点服务科技创新企业,园区成立了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旨在为园区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中心成立以来,不仅有力推动了园区中小企业快速成长,为园区三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并且走在了全国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的前列,先后获得国家工信部颁发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江苏省经信委颁发的“江苏省五星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共青团中央颁发的“全国青年文明号”等重量级荣誉,打造了领军秀路演等品牌服务。
2017年,苏州工业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正式更名为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企服中心”或“中心”),在中心原有职能基础上,接受经发委等业务部门授权和委托,将服务对象从区内9000多家科技型企业拓展到工业及商贸服务业企业,企业数达到5万多家,为区内企业提供政策咨询、申报业务管理等创新创业服务,构建全方位、多层次服务体系。
为进一步规范中心授权业务,深化特色服务品牌,延伸拓展企业服务内容,持续营造园区“亲商服务”环境,拟通过政府采购选择第三方专业化服务机构,承担2024年园区企服中心品牌运营及才聚金鸡湖(第一批)项目。
2、项目需求
2.1、第一标段(2024年企服中心科技服务品牌运营):
2.1.1、高新技术企业服务:配合提供高企的发动、申报及管理咨询服务以及科技型中小企业和民营科技企业认定审核工作;
2.1.2、重点项目管理服务: 提供省市科技、工信、发改等条线重点项目的中后期过程管理;
2.1.3、一般项目管理服务:提供省市科技、工信、发改等条线一般项目的中后期过程管理;
2.1.4、配合开展研发机构申报、绩效、验收、统计等全流程管理服务;
2.1.5、配合开展知识产权相关项目的申报及中后期管理服务。
2.2、第二标段(2024年企服中心科技创业孵化载体品牌运营及项目管理服务):
2.2.1、科技创业孵化载体品牌运营:协助开展科技创业孵化载体等发动、辅导、宣讲并配合开展相关活动。
2.2.2、项目管理服务:协助完成各类项目相关的填报报送、结题验收等材料,综合保障企服中心对外形象,提升企服品牌影响。
2.3、第三标段(2024年企服中心游戏企服品牌运营):
2.3.1、游戏企业服务:开展版号培训、版号申请,企业摸排、接受企业咨询答疑、受理材料、总结汇报等;
2.3.2、文体旅项目服务:文体旅项目申报、辅导、总结汇报等服务;
2.3.3、协助活动的策划、组织、总结等。
2.4、第四标段(2024年企服中心标杆企业服务品牌运营):
2.4.1、总部经济服务
配合提供总部企业申报培育辅导及活动服务,开展总部云平台维护及资源拓展工作。
2.4.2、专精特新服务
配合提供专精特新申报、立项及管理服务,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信用服务项目的审核上报工作。
2.4.3、政策服务
配合提供新型工业化、商务高质量、贸易高质量、服务业高质量等各级政策申报及后期评价等事项;
2.5、第五标段(2024年企服中心园易联品牌运营):
2.5.1、质量环保等政策服务
协助开展省市地方标准申报、标准化战略资助、区环保引导资金等项目的发动、申报、咨询、辅导服务,开展相关政策活动。
2.5.2、惠企政策平台运营
协助开展惠企政策服务平台“政策总入口”运营工作,扩大政策定制报告影响,为企业提供更便捷的报告查询服务,提高政策服务效能。
2.5.3、共享平台运营
协助开展“资源共享平台”运营工作,宣传推广平台建设情况,推动共享平台线上建设,丰富共享设备资源,联合检验检测机构及有检测能力的行业龙头企业不断拓展园区检验检测资源。
2.5.4、园易联平台运营
协助“园易联”平台运营工作,跟进子平台建设运行进展及活动策划、宣传等事项。
2.5.5、技术转移服务
开展技术转移服务,打通产业链、创新链关键环节,集聚资源,推动各类企业、大院大所等协同创新。
2.5.6、载体网
以建设“产业载体网”为切入点,为招商部门、载体与企业搭建公益性的研发及产业化用房供需对接平台,将找房、租房从“熟人模式”转变为“平台模式”,打通载体资源的“最后一公里”。
2.6、第六标段(2024年企服中心人才服务品牌运营):
2.6.1、上级人才申报
协助开展国家级、省级、姑苏领军人才等以上人才项目的申报工作。
2.6.2、上级人才中后期管理
负责国家级、省级、姑苏领军人才的中期检查、项目验收、在岗调研、绩效调查等工作。
2.6.3、人社服务
协助组织部及人社局的人才授权业务申报工作,并协助完成项目管理及其资金兑现工作。
2.7、第七标段(2024年企服中心政企交互品牌运营):
提供规范化、标准化服务,投标人应负责呼叫中心全项目运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接入、人员招聘、培训管理、组建高质量的管理团队等,并服从采购人的指导与管理工作。
2.7.1、常规热线服务:维护并运营 67068000 服务热线。包括热线话务系统维护更新、呼入接线咨询(电话、QQ、微信公众号、邮箱、现场、在线咨询、语音留言等) ;
2.7.2、外呼支持: 提供中心客户满意度回访调查,提供处室的外呼服务;
2.7.3、在线客服智能化服务维护更新:根据项目发布情况,不定期更新梳理在线客服智能导航知识库;每年定期与系统开发商协调沟通, 协助签订维护合同;根据系统实际使用情况,与系统开发商保持沟通,及时反馈并解决使用中发现的问题;
2.7.4、综合业务支持:包括亲商服务汇编维护及更新、园区系统信用承诺书审核、中心年度授权业务梳理、相关调查支持、其他局办业务支持等。
2.8、第八标段(2024年企服中心内控品牌运营):
2.8.1、内控测评:对企服中心内控现状进行全面梳理并进行全流程内控测评,出具内控测评报告。
2.8.2、制度梳理及优化:基于内控测评结果,对企服中心内部管理制度进行梳理,并优化制度执行流程。
2.8.3、专项咨询:对发生的采购业务专项业务等业务提供业务需求文件内容制定、业务合规性审核、业务流程等专项咨询服务。
2.8.4、单位自主重点评价:完成企服中心2024年度3个单位自主重点评价项目工作,项目交付需满足园区财政审计局要求。
2.9、第九标段(2024年才聚金鸡湖-金鸡湖路演中心):
2.9.1、围绕高校院所、龙头企业、创新机构开展引才路演活动,拓展外部优质服务资源;
2.9.2、开展投融资对接、创新联合体活动,赋能区内企业,形成一定对接成果。
2.9.3、完成金鸡湖路演中心总决赛。
2.9.4、金鸡湖路演中心宣传及分中心联动工作。
2.10、第十标段(2024年才聚金鸡湖-领军人才服务):
供应商应在充分了解苏州工业园区领军人才服务体系、区内领军人才需求情况的基础上,在园区企服中心的要求和指导下,策划完成“人才会客厅”“智汇合伙人”“人才家庭日”“校友联合体”“SIP人才卡”“政务直通车”六个人才服务项目,为领军人才群体提供政策解读、资源对接、创业指导等多项赋能服务,以多元化的活动形式、个性化的定制服务、精准化的供需对接全方位护航人才企业落地成长。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服务内容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第一标段、第三标段、第四标段、第五标段、第六标段、第八标段及第九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上述标段的投标人须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7日(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8-22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1.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执行。 
1.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执行。 
2、监督电话:0512-66681110。
3、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以及苏州市政府采购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单位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东2F

联系人:徐丽敏

联系电话:0512-67068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96号1幢17层

联系人:陆宇、张田、李东

联系电话:0512-652372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宇、张田、李东

电话:0512-65237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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