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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化化机管件一批比选文件(上传容量有限,请联系0717--6536246获取完整版)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2/09/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宜化化机管件一批比选文件(上传容量有限,请联系0717--6536246获取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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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参与贵公司编号为YHHJ-DJ-DWW-20220914-01的采购项目,在此项目采购活动中,报价单位需缴纳15000元作为事前保证金,由于我公司与贵公司有业务往来且有账务往来款尚未结算,我公司承诺从往来款项中冻结15000元作为本次事前保证金。比选采购结束后,如我公司本次未与贵公司达成合作请贵公司财务将其恢复为正常往来,如达成合作则该事前保证金自动转成履约保证金。湖北宜化集团化工机械设备制造安装有限公司:关于事前保证金从往来款中冻结函附件三
年月日供应商代表(签章):供应商(公章):
目录日期:2022年9月14日需求方:湖北宜化集团化工机械设备制造安装有限公司项目编号:YHHJ-DJ-DWW-20220914-01比选文件宜化化机公司管件38项采购项目
宜化化机公司就“管件38项”项目进行比选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洽谈。第一章比选公告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11第三章项目要求6第二章比选须知4第一章比选公告3
5、比选时间:2022年9月16日10时00分4、比选响应文件送达地点:供应商应在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比选响应文件递交到指定邮箱cengzh@hbyihua.cn。逾期送达或发送比选响应文件的,需求方不予受理。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比选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3、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9月16日9时00分。2、比选文件发放时间:2022年9月14日15时00分招采平台http://zb.hbyihua.c下载。1、比选文件的获取方式:
投诉电话及邮箱:0717-886830815171780568yhzbwg@163.com(不是提交响应文件的邮箱,若因此未及时正确响应,一切后果自行承担)8、投诉电话及邮箱本项目咨询电话(座机):0717-6536426招标办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手机):董为玮150717736567、项目咨询联系方式6、比选地点:宜化化机215会议室。不需到现场进行比选的,请按照需求方要求保持通讯畅通,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请在方框□内划√选择;不满足此表要求的响应无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比选须知2022年9月14日湖北宜化集团化工机械设备制造安装有限公司
2.4“报价表”不允许涂抹、修改,表中相应内容报价必须计算正确。《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的其他相关内容若不一致以《报价表》为准。2.3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报价计量单位均以人民币计。2.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需求方就有关比选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翻译文本为主。2.1供应商应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具体按第四章“比选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比选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应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2、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比选活动有关的费用,无论比选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需求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需求方。3、响应文件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应采用胶装方式装订。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及电子响应文件(U盘)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需求方不予受理。不论供应商成交与否,响应文件均不退回。2.8比选响应文件内容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响应无效。2.7如因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了本响应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而给评审造成困难,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评审中,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不符的,以正本为准。2.6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2.5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需求方将不予认可成交供应商自认为没有列入的其他费用,并认为此项目涉及的相关费用均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6、比选保证金5.2供应商应注意及时查收需求方发布的澄清和修改通知,因供应商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1不足3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比选文件、修改通知、澄清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5、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需求方可以对已发出的比选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将在发布本比选文件的网站上予以公布。4.2任何要求对比选文件有异议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需求方提交比选异议。4.1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3)除不可抗力或比选文件认可的情形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需求方签订合同的;(2)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6.3递交比选响应文件时,供应商应在比选响应文件中附比选保证金缴纳凭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保证金将不予退还:6.2保证金应以需求方认可的方式缴纳至要求的账号内,其中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的应通过供应商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6.1本项目比选保证金收取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比选保证金应在比选有效期内有效。
10、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信息后,30天内与需求方签订合同。9、评审小组根据符合项目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较低的原则推选成交供应商,编写评审报告,经管理性评审并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发布成交公告。8、对于按照需求方要求通过邮件提交响应文件的,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设置电子密码,对于未设置电子密码而产生信息被泄漏异议的,必须书面提供有效的证据需求方才予以受理。7、递交比选响应文件或参加比选评审会的供应商,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实际参加比选代表与法人授权书中代表不一致的,比选评审小组有权取消该供应商的比选资格。(5)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4)供应商存在串通响应或视为串通响应情况的;
1.1交付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投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以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1.技术规格合同关键条款第三章项目要求10.2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相关服务进行转包,除本比选文件认可的分包情形外,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需求方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需求方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10.1拒绝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重新开展的比选活动,性质恶劣的在6个月内不得参与本公司任何招采活动或纳入公司黑名单。
3.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供方提供的所有单独包装的货物都应具有原始的、完好的标准包装。如遇交付前已拆封货物,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或要求更换。3.包装要求2.2供方按合同要求为采购人提交的设计方案,其所有权、使用权等所有权力均转为采购人所拥有,供方放弃拥有关于设计方案的所有权力。2.1供方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若由此出现侵权诉讼,由供方承担全部责任。2.专利权1.2除技术规格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5.1在交货前,供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要求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是付款必要的文件组成部分,但不作为对有关质量、规格、数量的最终检验。5.检验4.2乙方交货后,若设备发生故障,乙方应在甲方报修后24小时内到达。4.1质保期满后,若有零部件出现故障,经权威部门鉴定属于寿命异常问题(明显短于该零部件正常寿命时),则由供方负责免费更换及维修。4.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3.2每个包装箱内的装箱清单、使用说明书、质量证书、保修卡及软件使用说明等所有资料均须齐全。
7.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人在对供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可向供方发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7.违约终止合同6.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快以传真、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延续90日以上时,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或解除合同的协议。6.1如果双方任何一方由于经双方认可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买供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及无法克服的事件,比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6.不可抗力5.2货物交付后,采购人申请有关部门对货物的质量、数量等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
8.1如果供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采购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终止合同而无须给供方补偿。终止该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采购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8.破产终止合同7.2在采购人根据上述第15.1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采购人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类似未交的货物、服务或进行工程施工,供方应对采购人购买类似货物、服务或进行工程施工所超出的费用部分负责,并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部分。(3)如果供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2)供方在收到采购人发出的违约通知后20日内,或经采购人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1)如果供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或采购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服务)、完成工程施工;
11.1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向采购人所在地法院(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1.争议解决方式10.1本合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10.适用法律9.1除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外,供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9.转让
签约地点:乙方(卖方):甲方(买方):合同编号:采购合同标准合同范本
乙方(卖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甲方(买方):采购合同签约时间:
1.本合同书及其书面补充协议(含附件);(一)本合同的组成文件如下:一、合同组成为满足项目需要,甲方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合作谈判或其他)方式,从乙方购买附件1《采购明细表》所列货物(以下统称“货物”),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订立本合同。法定代表人:住所地:
(二)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互相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同一顺序的则以时间在后的为准。6.形成合同的其他文件。5.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达成的纪要等文件;4.招标文件(如有);3.投标文件(如有);2.中标通知书(如有);
C.甲乙双方同意,交货数量允许的偏差值为±;B.交货数量适用文件规定的偏差值±;A.交货数量不允许任何偏差;(二)实际交货数量按以下第种方式执行:(一)甲方拟向乙方采购的货物为,拟采购数量为,具体详见附件1《采购明细表》;二、合同标的物
(一)交货地点为。分批交货且交货地点不一致的,按甲乙双方在附件1《采购明细表》中注明的交货地点执行;三、交货地点与时间(五)采购物用于甲方XX项目使用,乙方应于合同生效后7日内将采购物生产计划报甲方审核通过,否则按本合同第十三条执行,在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可以随时变更货物品种、规格和型号、采购数量、质量标准、等采购要求,但应给予乙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并提前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若变更的货物价格与本协议不一致的,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如无书面补充约定,甲方单方变更上述内容的,本合同其它未变更内容依然适用,且乙方不得以发生变更为由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甲方定制且乙方已开始加工的货物除外。(四)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套随货资料(单套随货资料清单见附件2《随货资料清单》)。其中套资料在本合同生效后天内通过交至,另套资料随货物发至交货地点;(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供应货物不得超过甲方要求的采购数量或上一条约定的正偏差,否则超过采购数量的部分视同乙方给予的销售折扣;本合同约定的偏差值已经考虑了货物合理磅差、在途自然增减、运输损耗、物理化学变化等一切可能引发货物数量发生变化的情形;
(二)综合费包含加工费、制造、包装、至交货地运输、保险、装卸、性能检测、验收、鉴定检测、售后服务、样品样具、税费、合理利润等为履行本合同的一切费用;(大写:),合同最终总价以实际验收的数量乘以综合单价为准。(一)本合同项下货物综合单价为人民币¥(大写:,(含税,税率%),不含税单价为。综合单价=材料单价+综合费,每单位数量的材料综合费为(含税)。分项综合单价见附件1《采购明细表》;合同暂定总价为四、价款(三)在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可以随时变更交货地点、交货时间,但应给予乙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并提前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紧急情况下,可进行口头变更,但应当在48小时内补充书面文件。如无书面补充约定,甲方单方变更交货地点、交货时间的,本合同其它未变更内容依然适用,且乙方不得以发生变更为由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二)交货时间为。分批交货的,交货时间按甲乙双方在附件1《采购明细表》中注明的交货时间执行。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提前交货,甲方有权选择是否接收。甲方同意提前接收的,甲方因此额外支付的保管、保养、维护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在应支付给乙方的任何款项中直接扣除;
(三)乙方对甲方采购货物的拟使用用途、使用方式、使用地区、使用目的等已做了充分的了解,乙方保证货物满足项目建设管理单位(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有关合同约定对拟使用货物的项目负有管理的单位或组织,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有关部门、行业自治单位、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代建单位、总承包单位、发包人、甲方上级单位等,下同)的要求并适应甲方拟使用地区的气候环境等外部条件;(二)甲方对货物质量有特殊要求的,货物质量还需满足甲方的特殊要求。甲方对货物质量的特殊要求为;(一)货物质量应符合相应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部颁标准、行业标准,无国际、国家、部颁或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惯例或公认的企业标准执行;上述标准同时存在时,按要求最高的标准执行;五、质量保证(四)在合同有效期内国家调整增值税税率的,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对本合同项下增值税税款进行相应调整,不含税价款保持不变。(三)本合同仅对材料单价进行调整,综合费采用固定价,在合同执行期内不予调整。材料单价以本合同签订之日约定的单价为基准,货物发货之日材料价格的波动幅度在±5%(含5%)范围内的一律不得调整,价格波动幅度超过±5%的,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前30天向对方提出申请协商调整价格,若30天内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乙方应确保正常供货,协商期间乙方也需按合同履行义务,因价格问题影响交货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二)甲方对货物包装提出特殊要求的,货物包装还应满足甲方的特殊要求。甲方对货物包装提出的特殊要求为;(一)货物包装由乙方负责,包装应符合国家现行包装标准或有关国际标准、行业惯例的规定,包装需满足货物运输、装卸以及安全的要求;六、包装(六)货物无质量问题,质保期满后自乙方书面申请返还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甲方无息退还质保金。(五)质保期内如出现货物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更换;货物已经使用的,乙方还需承担甲方为此发生的拆除、重建、返工、罚款、违约责任等一切费用或损失。更换后的货物质保期重新起算。乙方拒绝更换,或者乙方更换后质量问题仍得不到解决的,甲方有权没收质保金。质保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另行主张;(四)货物质保期为货物交付并验收合格后个月,甲方留取含税总价款的%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内,乙方对由于设计、制造材料缺陷、运输不当等非因甲方原因引起的货物质量问题承担免费更换、赔偿损失等责任;
C.甲方于货款中扣减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市场价的差价款。该差价款不能确定的,按该笔货物含税价格%的标准执行。B.乙方重新包装。乙方重新包装的行为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逾期交货违约责任;A.拒收。相关货物由乙方自行拉回或采取其他方式妥善处置,甲方拒收货物的行为不应认定为甲方违约;(五)若货物包装不符合本条约定的标准,甲方可选择:;(四)包装物的所有权在货物送达交货地点后转移至甲方,甲方对包装物回收的特殊要求的除外,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三)乙方保证货物包装所用的材料符合国家以及货物拟使用地区有关环保、安全、节能的要求;
(二)货物验收由附件1《采购明细表》中列明的甲乙双方验收人员组织进行。其他任何人员或单位无权出具验收意见。验收应满足本合同及其附件针对货物提出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技术参数、性能特征、采购数量等全部要求。甲乙双方对货物验收的标准与方式方法有特殊约定的,货物验收还需遵照甲乙双方的特殊约定;(一)货物送达交货地点后,负责组织卸货,附件1《采购明细表》中列明的甲乙双方收、交货联系人组织进行清点。清点、签收等行为不得视为货物通过验收或交付。乙方交货联系人应随货到达交货地点,不能随货到达的,不得迟于货到后3日内,否则甲方有权直接单方进行清点,乙方对甲方单方清点提出的缺件、缺损等清点结果予以认可。收交货联系人员以附件1《采购明细表》中列明的人员为限,其他任何人员或单位的清点、签收、代签等行为均无效;八、验收与交付(二)乙方在货物发运前3日应向甲方通知货物的发货批次、装运清单以及拟定的发货、到货日期、承运人等信息。(一)乙方负责将货物运输至交货地点。货物送达交货地点并交付甲方前的包装费、装卸费、运输费、保险费等一切费用和风险均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七、运输与保险
(七)货物依据本条规定验收合格并交由甲方实际控制或使用的,方为乙方完成交付。货物交付的同时所有权、风险一并转移;(六)验收未通过的货物,乙方应自行保管、维护、运回或采取其它方式妥善处置。甲方暂时代为保管或提供停放场所的,甲方对货物的毁损、灭失风险概不负责,因保管、停放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自甲方告知验收未通过之日起7日内或甲方要求进行处置的通知所规定的期限届满,乙方仍未对该批货物进行处置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置该货物,乙方对处置结果予以认可。如甲方选择对该货物进行变卖的,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甲方将该变卖款无息交给乙方;(五)验收过程中,甲乙双方对货物的质量或验收标准产生争议的,乙方同意并认可由双方聘请甲方选定的具有资质的鉴定检测机构进行鉴定检测,乙方承担鉴定检测费用。鉴定检测合格的,视为乙方交付无异议。鉴定检测不合格的,按第8.4条处理;鉴定检测期间乙方应安排人员保管该部分货物,必要时甲方可无偿提供停放场所,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四)货物未通过验收的,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先以口头方式通知乙方并在承诺的特定时间内发出了书面通知的,视为甲方已于口头通知之日完成了书面通知的送达。乙方应在甲方通知要求的限期内更换、补足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上述期限内货物仍未通过验收的,乙方应按本合同第13条的约定承担相应逾期交货或不能交货违约责任;(三)甲乙双方验收人员应在验收意见上注明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量单位等基本信息以及需要说明的其它事项,双方验收人员均需在验收单据上签字认可。如无特殊约定,甲方验收人员签署“验收合格”的书面意见是货物通过验收的唯一凭证。货物通过甲方验收,不免除或减轻本合同项下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与责任;甲乙双方对货物验收的特殊约定为;
预付款:合同生效后20日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含税总价款%的货款,即人民币¥(大写:),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等金额的预付款担保;B.分期付款。支付比例及条件为:A.乙方凭货物验收合格证明向甲方提出付款申请,甲方支付甲乙双方确认的结算金额(含税)的95%,即人民币¥(大写:)。(一)本合同价款支付按以下第种方式执行:九、结算与支付(八)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品牌、规格型号、花色、质量、外观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价款不应超过约定价款的80%)。
A.银行转账。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三)支付按以下第种方式执行:(二)甲方有权从到期应向乙方支付的任何价款中扣除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资金占用费等。C.乙方在每批货物验收合格的次月20日至25日凭该批货物的验收合格证明办理结算,甲方自该次结算办理完毕之日起15日内支付该批货物含税总价款的95%;验收款:货物依据第8条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含税总价款的货款,即人民币¥(大写:);到货款:货物全部送达交货地点且完成第8.1条“卸货清点”程序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含税总价款的货款,即人民币¥(大写:);
B.承兑汇票。乙方承担贴息费用;合同履行期间,户名不得变更;收款账号变更的,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未书面告知,致使甲方无法正常支付款项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联行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户名:
银行账号:开户银行:税号:名称:(四)乙方应在申请支付前按甲乙双方确认的结算金额,向甲方提供税率为%的合法增值税发票(普通/专用,包含税务机关代开)。甲方开票信息如下:C.货款的%以银行转账支付,其余部分(不含质保金)以承兑汇票方式支付,甲方不贴息;
(三)乙方保证所供应货物是全新的,来源是合法的,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并对货物享有完全的所有权或处分权,货物上未设有抵押权、质权等任何权利负担;(二)对于国家或地区要求注册或办理使用许可的货物,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相关手续;(一)就货物保管、使用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乙方保证及时、全面、准确地通知和提示甲方;十、乙方承诺与保证若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开具的发票不合规,应赔偿甲方增值税(合同约定税率)和企业所得税25%的税金损失及罚款等实际损失,以上赔偿款从乙方货款、结算款中据实扣除或向乙方追偿。乙方未能向甲方提供增值税发票(普通/专用),或者乙方提供的发票上的收款单位与合同上的乙方名称不一致的,或者乙方提供的发票未能通过税务机关认证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甲方拒绝付款的行为不应视为甲方违约。因发票瑕疵影响甲方付款的,自甲方书面或口头告知发票瑕疵之日起,甲方付款期限中断,付款期限自乙方重新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之日起恢复起算;
2.乙方违约行为累计达3次及以上的。基于本款的合同解除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1.因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原因导致项目停建、与甲方解除合同及与设备定制单位解除合同等,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和追究甲方违约责任;(一)符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无条件书面单方解除合同:十一、合同解除(五)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或者工程建设管理单位组织的质量检查和试验检测活动,并负责无偿提供必要的样品和相关的技术资料。(四)乙方保证甲方使用货物免受第三方指控,否则甲方因第三方指控而承担的责任以及因此发生律师费、诉讼费等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向乙方追偿;
(三)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的影响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本合同的,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但任何一方在违约(含预期违约)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影响本合同履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告相关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任何一方因未及时通知导致对方损失扩大的,应当对损失扩大部分承担赔偿责任;(一)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台风、地震、洪水、冰雹、政府征收、征用、罢工、骚乱、疫情等;十二、不可抗力(二)甲方行使单方解除权应向乙方发出解除通知,告知乙方解除的理由与依据。解除通知送达即生效。3.乙方出现严重违约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不能交货、乙方逾期交货超过7天及其它致使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违约行为;
(四)因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致使甲方遭受任何第三方索赔、罚款的,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侵权、担保物权行使、行政机关或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处罚或违约责任等,甲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三)乙方逾期交货、不能交货或者不履行交货义务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除按本条前两款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二)乙方逾期交货超过7日以上的,或合同生效后7日内未将生产计划报给甲方审核通过的,或者货物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存在内在缺陷,不能满足合同约定用途的或有证据证明乙方不能、不会交货,视为乙方不能交货;乙方不能交货或不履行交货义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除开承担延期交货的7天违约责任以外,还需承担合同暂定总价款30%的违约责任,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业主方对甲方索赔)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已经支付部分货款的,乙方应予退还并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甲方支付资金占用费;(一)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日,应按合同暂定总价款的%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欠供数量达到当批次甲方需求数量的10%及以上或甲方的计划所需所用特殊不容更改供应时间,甲方有权另选厂家供应,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增加的费用。十三、违约责任(四)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合同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合同期限相应延长。若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15日的,任何一方均有权书面通知对方部分或全部终止本合同。
(一)双方在业务关系建立及存续期间,均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向对方工作员(包括亲属)赠送现金、购物卡,礼品,实物或安排对方业务员进行消费等贿赂行为;公司之间的礼节性馈赠行为除外;十四、廉政条款(八)甲方逾期付款,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活期存款利率标准以甲方逾期未付款金额为基数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最高不超过逾期未付款金额的5%。(七)因本合同履行所产生的违约金及罚款,乙方同意甲方从乙方在甲方处的所有结算款、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等款项中据实扣除或向其追偿;(六)如乙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出现严重违约行为,将被列为湖北宜化集团化工机械设备制造安装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将被禁止参与甲方所有项目的投标和合同签订;(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基于本合同而享有的任何债权进行转让、保理、质押,且该行为直接导致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无法正常履行的,乙方应按合同暂定总价款30%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予以赔偿;
(二)凡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或纠纷,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双方约定本合同签订地点为宜昌猇亭;十五、争议解决举报方式:邮箱:zwr@hbyihua.cn;电话:13872631634(三)任何一方违反前两条规定,应向守约方按合同价款50%承担惩罚性违约金(该违约金不以对方的实际损失为限)且守约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若涉嫌违法犯罪,将依法启动相应的监察及司法程序。(二)一方发现对方业务员有索贿行为,应及时通知对方制止;
甲方接收人:(四)如无特殊约定,合同执行期间包括争议解决期间的工作联系以书面文件为准。甲乙双方文书送达信息如下:(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二)本合同正本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书上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生效,合同生效日期以双方中最后一方签署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的日期为准。合同自甲乙双方履行完约定的全部义务后终止;十六、合同生效及其他
接收地址:联系方式:乙方接收人:邮箱:接收地址:联系方式:
附件:1.采购明细表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八、附件十七、特别约定任何一方变更文书送达信息的,应提前书面告知对方,未书面告知的,原送达地址、接收人继续有效。双方均同意认可通过邮箱方式进行电子送达,发出之时即为送达之时,通过邮寄送达的,寄出7天之后视为无条件送达。双方均应遵守《民法典》诚实守信原则,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善意通知对方。邮箱:
乙方:(公章)签订日期: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甲方:(公章)(以下无正文)2.随货资料清单
口
T
口
信息反馈直通车
附件2采购明细表附件1签订日期: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项目名称:_宜化化机管件38项项目编号:YHHJ-DJ-DWW-20220914-01_比选响应文件第四章比选响应文件格式随货资料清单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1、资格及授权证明文件;(附件一)一、资格及商务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目录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签章)
2、商务报价表、技术要求:(附件二)制造商(或总代理)授权书;(适用于标的物不是供应商自己生产的)供应商声明;行政许可等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信用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7、技术(服务)方案;(附件七)二、技术文件组成6、异议投诉要求;(附件六)5、供应商承诺书;(附件五)4、近五年内业绩合同;(附件四)3、事前保证金商函;(附件三)
兹有同志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供应商全称)办理一切社会公务事宜,具有法律效力。(需求方全称):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附件一(资格及授权证明文件)8、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如对比选文件中所提出服务内容和有关要求的承诺、自身优势、保证产品质量的措施等)
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正反面)电话号码:邮政编码:通讯地址: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年龄:职务:附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
签发日期:年月日授权单位(公章):兹授权同志为我公司参加贵公司组织的编号为(项目编号)的(项目名称)比选活动的代表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该项目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法人授权书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公章):
需方黑名单供应商响应无效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进行截图证明资格证明文件身份证号码:附:代理人职务:性别:
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我们保证上述声明中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正确的,如贵方要求,我们同意可以出示相关证明文件。供应商声明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参与资格逐条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