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夏区农村公路养护提质项目(2023-2025)第一期施工—交通标志牌B标
交通标志牌
金额
68.42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0/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whcm-zc24-044
预算金额
68.42万元
招标公司
武汉市江夏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祝总027-87960901
招标代理机构
武汉长明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刘工027-81818875
标书截止时间
2024/10/21
投标截止时间
2024/10/29
公告正文
江夏区农村公路养护提质项目(2023-2025)第一期施工一交通标志牌B标 (招标编号:WHCM-ZC24-044)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 一、招标条件 本江夏区农村公路养护提质项目(2023-2025)第一期施工一交通标志牌B标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68.420840 万元,招标人为武汉市江夏 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68.420840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江夏区农村公路养护提质项目(2023-2025)第一期施工一交通标志牌B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江夏区农村公路养护提质项目(2023-2025)第一期施工一交通标志牌B标)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 5、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
力,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 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提供企业近三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往前推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承接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完整合同);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 2023 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完整 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4)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拟派项目人员近三个月 (2024年7月-2024年9月)中任意一个月由社保部门盖章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提供企业 近三个月(2024年7月-2024年9月)中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如有减、免、缓交的须提 供相应证明材料;零申报的提供零申报证明); (5)投标人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6〕125号”的要求且投标截止时间前有相关任何一条以下不良记录及重大违法记录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中国政府采 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企业、法定代 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记录、涉黑涉恶”记录。投标 人可自行承诺若查实将被拒绝报名。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分包; 7、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15日09时00分到2024年10月21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报名时需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和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和原件进行报名。(1)报名时须携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2)公告第二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的其他资 质资格证明文件(胶装成册的报名资料只视为复印件):(3)报名费:500 元注:报名时须 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 书及身份证和报名资料全部的原件进行审查,复印件必须与原件一致(复印件代理机构留存, 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及原件未按公告要求准备的,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 合格后方可领取磋商文件。上述资料(证件)必须在有效及合格期内,且有关变更、年检等
记录页均需齐全; 有关证件在变更、年审中的,提交管理部门的正式结果公告,变更申请书 (报告)、受理通知书(单)等非正式结果文件不予认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9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武汉市江夏区北华街北华壹虢2栋11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9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武汉市江夏区北华街北华壹虢2栋11层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HCM-ZC24-044 项目名称:江夏区农村公路养护提质项目(2023-2025)第一期施工一交通标志牌B标 采购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68.420840万元 采购需求:江夏区农村公路养护提质项目(2023-2025)第一期施工一交通标志牌B标,详 见采购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按项目工程进度需要供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 5、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 力,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 发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提供企业近三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往前推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承接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完整合同);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 2023 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完整 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4)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拟派项目人员近三个月 (2024年7月-2024年9月)中任意一个月由社保部门盖章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提供企业 近三个月(2024年7月-2024年9月)中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如有减、免、缓交的须提 供相应证明材料;零申报的提供零申报证明); (5)投标人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6〕125号”的要求且投标截止时间前有相关任何一条以下不良记录及重大违法记录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中国政府采 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企业、法定代 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记录、涉黑涉恶”记录。投标 人可自行承诺若查实将被拒绝报名。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分包; 7、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刀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武汉市江夏区北华街北华壹虢2栋11层 029 方式报名时需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和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和原件进行报名。 (1)报名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 (2)公告第二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的其他资质资格证明文件(胶装成册的报名资料只视
为复印件); (3)报名费:500 元 注报名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携 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和报名资料全部的原件进行审查,复印件必须与原件一致(复印件代 理机构留存,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及原件未按公告要求准备的,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 格,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领取磋商文件。 上述资料(证件)必须在有效及合格期内,且有关变更、年检等记录页均需齐全有关证件 在变更、年审中的,提交管理部门的正式结果公告,变更申请书(报告)、受理通知书(单) 等非正式结果文件不予认可。 四、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武汉市江夏区北华街北华壹虢2栋11层 五、开启招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10月2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武汉市江夏区北华街北华壹虢2栋11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疑异,请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 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武汉市江夏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武汉市江夏路桥工程有限公司(107国道西) 联系方式:027-879609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武汉长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夏区北华街北华壹虢2栋11层 联系方式:027-818188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027-81818875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汉市江夏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夏路桥工程有限公司(107国道西) 联系人:祝总 电 话:027-8796090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长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江夏区北华街北华壹虢2栋11层 联系人: 刘运珍 电 话:: 027-81818875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zi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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