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能源汽车交、直流充电桩的研发、生产项目(2#厂房)
金额
2462.79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18/11/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2011220180525001
预算金额2462.79万元
招标联系人林乐飞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报建编号 42011220180525001
工程名称 新能源汽车交、直流充电桩的研发、生产项目(2#厂房)
备案部门 东西湖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备案项目类别 工程施工 备案项目内容 房屋建筑施工
建设单位 武汉北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法人代表 林乐飞
建设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人及授权委托人电话 包德 18971458261
立项批准文号 2016-420112-81-03-325669 工程地点 东西湖区慈惠街联盟路以北、新城十三路以东
资金性质 非国有资金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企业自筹、已落实
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 13390.94 结构层次 框架结构,地上5层,地下0层
市政工程规模
其它工程规模
施工单位 武汉嘉华长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项目经理 郑凯国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 鄂建安B(2014)0546571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姓名 潘红兵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 鄂建安C2(2017)0022792
计划工期(日历天) 730 工程造价(万元) 2462.795025
发包范围 施工图包含所有内容
非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发包承诺书
东西湖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按照国家关于进一步改革招标投标监管方式的工作要求,体现诚信原则,本公司郑重承诺:
一、我公司经济类型为股份合作企业,由我公司投资建设的新能源汽车交、直流充电桩的研发、生产项目(2#厂房), 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新能源汽车交直流充电桩研发生产项目)(2016-420112-81-03-325669)批准建设,建设用地以招拍挂方式取得,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系非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
二、我公司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确定投资建设项目采用直接发包方式。
三、我公司在《非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登记表》中登记的信息及提供的证明材料均真实、有效、合法,并愿意接受相关部门的信息核查。
四、如有任何弄虚作假,我公司愿意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理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武汉北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乐飞
2018-11-29
备注

更多资讯请点击: http://www.jy.whzbtb.com/V2PRTS/ContractRecordDirectlyInfoDetail.do?id=201811272003000866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