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沈河大队静态交通管理设施建设--停车泊位施化、复线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18/05/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结果公告
(采购序号:第1次)
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沈阳市公安局沈河分局委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发布结果公告如下,望周知。
一、采购情况
1.项目名称:
沈河大队静态交通管理设施建设--停车泊位施化、复线
2.项目概况:
查看
3.项目编号:
CG18-03-0101
4.采购文件序号:
1-1
5.采购公告日期:
2018年05月03日
6.评审成员名单:
成员类别 | 成员明细 | ||||||||
---|---|---|---|---|---|---|---|---|---|
姓名 | 单位 | 评审专家类别 | 职称 | ||||||
采购人代表 | 田春雷 | 沈阳市公安局沈河分局 | |||||||
评审专家 | 李岳 | 沈阳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 其他市政工程施工 | 高级工程师 | |||||
评审专家 | 杨志宇 | 辽宁省展览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市政工程施工 | 其他 |
二、采购结果
包组编号 | 结果类型 | 确定原因或废标情形 | 确定日期 |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单 | |||||||||
---|---|---|---|---|---|---|---|---|---|---|---|---|---|
CG18-03-0101-001 | 成交 | 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 2018年05月14日 | 查看 |
三、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
下载。
四、说明
1.凡与本次公告相关的事项,详见本公告或向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咨询。
2.除特殊说明,本公告所指时间为北京时间,所指日数为日历天数。
感谢您的支持和参与!
采购人
名 称:沈阳市公安局沈河分局
地 址:无
联系人:张智勇
电 话:02424850122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39号(奉天商务公馆12-A)
联系人:高鑫
电 话:02483867432
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05月14日
采购公告
(采购序号:第1次)
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沈阳市公安局沈河分局委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如下,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沈河大队静态交通管理设施建设--停车泊位施化、复线
2.项目概况:
查看
3.项目编号:CG18-03-0101
4.项目属性:工程
5.项目预算:1,128,307.67元
6.包组数量:1
7.完成数量:0
8.采购数量:1
包组编号 | 包组名称 | 包组属性 | 包组预算 | 其他信息 |
---|---|---|---|---|
CG18-03-0101-001 | 其他建筑工程 | 工程 | 1,128,307.67元 | 查看 |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
序号 | 法规依据 | 条件描述 | 证明要求 |
---|---|---|---|
1 | 政府采购法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2 | 政府采购法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3 | 政府采购法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4 | 政府采购法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5 | 政府采购法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6 | 政府采购法 |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 | 购买文件时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人章); 5.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出具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三、兼投兼中
不适用。
四、现场考察
不组织现场考察。
五、采购前答疑会
不召开采购前答疑会。
六、采购文件
1.文件序号:1-1。
2.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
3.获取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05月14日 09:00工作时间。
4.获取方式:已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向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获取意向;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有获取意向的供应商的供应商库信息进行核对并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无不良信用记录后,在沈阳市政府采购网标注供应商获取资格。被标注的供应商可
下载电子版文件;也可前往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获取纸质版文件。文件以下载的电子版为准。
未进入的,请登录辽宁省本级或所属各市(大连除外)政府采购网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后获取。
接受联合体参加的,除上述约定外,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应对联合体成员的供应商库信息进行核对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还应对联合协议是否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义务和在政府采购合同中各方金额占比进行审查。
七、响应文件
1.文件组成:详见采购文件。
2.文件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3.提交文件及证明材料截止时间:2018年05月14日 09:00。
4.提交文件及证明材料地点:沈阳市沈河区政府采购中心(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3甲1号沈河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开标现场)。
5.提交文件及证明材料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现场密封提交实物件,并携带数字认证证书经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场解密电子件;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提交和解密。所提交的实物件与所解密的电子件不一致的,以电子件为准。
6.政府采购的信息在政府采购网上向社会公开发布,响应文件应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7.提交份数:5份,其中:正本1份,其余为副本。
8.文件有效期:自提交之日起90日。
八、评审相关
1.评审方法:详见采购文件。
2.评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3.评审地点:沈阳市沈河区政府采购中心(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3甲1号沈河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开标现场)。
4.开始时间:2018年05月14日 09:00。
九、说明
1.本公告公示期限为10日。
2.凡与本次公告相关的事项,详见本公告或向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咨询。
3.除特殊说明,本公告所指时间为北京时间,所指日数为日历天数。
感谢您的支持和参与!
采购人
名 称:沈阳市公安局沈河分局
地 址:无
联系人:张智勇
电 话:02424850122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39号(奉天商务公馆12-A)
联系人:高鑫
电 话:02483867432
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05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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