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廉江清洁能源项目大型门式起重机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广东廉江清洁能源项目大型门式起重机,招标人为上海康富核能机械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承担采购招标工作,中标人将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
1.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名称
广东廉江清洁能源项目大型门式起重机设备采购
1.2 招标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广东廉江清洁能源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广东省廉江市车板镇北约4公里,东距廉江市48公里。东南距湛江市65公里。
2.招标范围
序号 |
供货设备名称 |
主要技术指标 |
供货数量(台) |
其他要求 |
1 |
大型门式起重机 |
吊排吊点额定起重量:1600 t; 起重机跨度(轨距):121m; 吊排中间吊点起升高度(轨上):≥ 103m; |
1 |
安全分级:NNS 抗震分级:NS(但需按本规格书要求进行抗震分析) 质保要求:QRA3 本设备整体的设计寿命为40年,允许电气元器件和某些易损机械零部件按要求更换; 油漆:10年(不脱落) |
招标范围为大型门式起重机及附件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存储、安装、调试、试验、取证、验收直至最后交付使用(投标人负责联系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办理特种设备使用许可证),以及相应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和有关的技术服务等,具体的招标范围参见《DOC-CC-2022-1115 rev.0 国和系列核电工程施工用大型门式起重机采购技术规格书》,本文件的技术要求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供货方应在满足本技术规格书的基础上,提供结构先进、配备齐全、功能完善、性能优良、安全可靠、适合使用并且符合相关工业标准以及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的优质产品。
供货方需提供一台能满足使用要求的完整大型门式起重机和关联配套零部件及附件。下列项目是本设备的主要零部件,未列入下列项目,但为组成大型门式起重机及为满足本技术规格书的所有零部件仍均属供货范围之列:
(1) 主梁;
(2) 刚性腿;
(3) 柔性腿;
(4) 小车Ⅰ(含运行机构、起升机构等);
(5) 小车Ⅱ(含运行机构、起升机构等);
(6) 维修起重机;
(7) 门式起重机运行机构;
(8) 司机室;
(9) 休息室;
(10) 电梯;
(11) 各动作机构及电梯配套的电气设备;
(12) 电气控制系统;
(13) 各种安全保护装置;
(14) 起重机安全监控管理系统;
(15) 油漆;
(16) 吊排(含中间吊点的连接销轴);
(17) 大车轨道止挡(含轨道端部止挡以及核电厂一、二期工程之间的备用止挡);
(18) 锚固件/锚定件;
(19) 供电装置及附件(含配电柜);
(20) 工具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分:
a) 提供安装调试用的专用工具;
b) 特殊的焊接材料;
c) 高强度螺栓等;
d) 载荷试验用配重架(工装及配重或水袋等);
e) 检验、操作、维修用的专用工具及仪器;
f) 提供润滑用的油脂枪及安装调试用的润滑剂和易损耗件;
g) 提供存放工具用的钢质工具箱。
(21) 未列入上述项目的其它必要的零部件;
(22) 满足合同要求的备品备件;
投标人应确保供货范围完整, 以能满足招标方安装、调试、运行要求为原则,并提供设备安装、调试、运行相关的技术服务和配合。所有的参数要求应与技术规范附件一致,技术规范中涉及的供货要求也作为本供货范围的补充, 若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现缺项(属投标人供货范围),应由投标人免费补充,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负责。
供货范围以实现采购技术规格书所要求的各项性能为基础,投标方不得以供货范围未涉及为理由,影响采购技术规格书所要求功能的实现。
产品质保期2年,质保期从采购方签发验收合格证书之日算起。
3.投标人资格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必须具备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并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供货,可承诺和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
3.3近5年(2017---2021年)内投标人应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以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事故划分标准为准)记录。
3.4近3年(2019---2021年)内投标人应无因违法或重大违约行为在与产品质量相关或供货履约能力相关的诉讼或仲裁中被判承担法律责任,在集团范围内的招投标活动期间应无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纪律、骗取中标行为。
3.5 近5年(2017---2021年)内投标人应无因假冒其他品牌或者商标、侵犯专利权,遭到行政或者刑事处罚,或者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6有第三方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出具企业法人/法人代表近5年无犯罪证明。
3.7 公司经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没有处于异常经营名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相关司法判决。
3.8公司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查询没有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3.9公司法人代表、法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的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0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同一产品的产品制造商及其代理商;同一产品的不同代理商之间。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主体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报名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报名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3.11 未领购招标文件不得参与投标。
3.12 投标人或其分包方应具备有效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且制造许可范围应覆盖门式起重机;
3.13投标人或其分包方近十年内以来在中国境内至少承接过一台起重量≥800t、跨度≥90m的门式起重机设备设计、制造及安装总承包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上述业绩需提供证明文件(①合同应包括封面页、范围页、签字页;②其他能体现门式起重机主要技术参数页)。
3.14 投标人应持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1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6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投标。
请投标人认真研读以上资格条件,若不符合条件者报名, 其应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招采进宝电子招标投标平台(https://chn.zcjb.com.cn/)在线发售,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09月29日~2022年10月5日全天
热线服务:上午8:30~11:30,下午13:30~18:00(法定节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售价
本次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无论投标人是否投标,招标文件费用概不退还。
4.3 招标文件购买和获取
(1)购买招标文件
招采进宝电子招标投标平台(https://chn.zcjb.com.cn/)供应商需购买文件后才能下载,投标人/供应商点击【购买文件】菜单详见网站的投标人操作手册购买招标文件。
(2)支付方式:银行转账(备注:招标文件的费用不接受个人转账和汇款)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账号:0764994291861076 |
开户行:浦发银行吴中支行
二维码(转账后请扫描以下二维码填写开票信息)
(3)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单位须在招采进宝全国专区(https://chn.zcjb.com.cn/ )完成注册。未经注册的投标单位在招采进宝全国专区(https://chn.zcjb.com.cn/ ),按照首页“客服中心”中“投标人注册指南”进行注册。完成注册的投标单位,请于2022年09月29日~2022年10月05日登陆招采进宝全国专(https://chn.zcjb.com.cn/)领购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请登录招采进宝全国专区,在“常用文件”栏目下载操作手册。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招采进宝全国专区(https://chn.zcjb.com.cn/)提出。
5. 招标文件澄清
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在投标截止日前15天登录“招采进宝全国专区交易平台”提出。投标人需及时关注“招采进宝全国专区交易平台”查看招标文件有无澄清和修改,因查看不及时影响投标的,后果自负。
6. 开/截标时间
2022年10月25日上午14:00时整(北京时间)
7. 开标地点
招采进宝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线上电子开标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截标时间之前上传至招采进宝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8.2纸质文件递交至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169号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8.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投标保证金
按照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所有投标文件均应附有投标保证金,否则将被视为实质性偏离而被否决。
10. 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招采进宝电子招标投标平台(https://chn.zcjb.com.cn/)上公开发布。
11. 联系信息
招标人:上海康富核能机械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142号D1栋904室
联系人:张新林
电话:13601769469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上海市虹漕路29号。
邮编:200233
联系人:李俊
电话:18930179174
E-mail: lijun6@snerdi.com.cn
11. 其他说明
11.1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
11.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11.3 如投标人已完成在线注册、在线报名,并下载了招标文件,但因其他原因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在最晚于开标前五日将说明文件加盖公司公章后邮件反馈至招标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招标单位的不良投标记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