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长春市市政基础设施维修养护及运行项目(道路小修维护工程)监理第02标段
金额
-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4/03/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lfl2024-0201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于丹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07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26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2024年长春市市政基础设施维修养护及运行项目(道路小修维护工程)监理第02标段

发布时间:2024-03-01 17:3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招标编号:JLFL2024-02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长春市市政基础设施维修养护及运行项目(道路小修维护工程)已由 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计划财务处、长春市财政局城建处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长春市市政设施抢险大队),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第02标段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4年长春市市政基础设施维修养护及运行项目(道路小修维护工程)监理第02标段;

2.2建设规模:28条道路:道路维修养护工程、街路牌维护,道路长度约204公里,面积约631万平方米;

2.3项目地点:长春市;

2.4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5监理服务期: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财审、审计(如有)结束为止。计划工期为20240329日至20241231日,共计278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6监理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11日至今)须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监理业绩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类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3监理人员基本要求应满足:

项目总监: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无在建监理工程;

其他监理人员要求: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监理员2人。(监理人员具体要求:应符合吉建消【20209号文件的要求;)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②2023年1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31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1年1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总监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执行《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管理规定》(吉建质〔20225号)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9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和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3年度任意1个月份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10本项目招标共2个标段,允许投标人对2个标段进行投标,可兼中,但拟派的项目管理机构不得有重复人员,如同一投标人在两个及以上标段中均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拟派的项目管理机构有重复人员的,则按标段顺序,保留顺序最前标段的中标资格,取消其在后续标段的中标资格,后续标段由招标人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30109 00分至202403071600分,请到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 CA 的交易主体,CA 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 CA 的交易主体, 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 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 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3260930分。开标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 【217】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5.2开标方式为采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和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开标时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群聊对话框获取)进行远程开标活动。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未进入或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6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本项目投标单位在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评标办法                                 

8.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8.2由评标委员会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进行评定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选取中标候选人。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长春市市政设施抢险大队)

地  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仙台大街1031

联系人:敖一狄

联系电话:0431-8467887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址: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401室(世纪大街与营口路交汇处)

联系人:于丹

联系电话:0431-81106630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88779829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邮编:130000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