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沈阳市第124中学新建工程-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12天
金额
299.18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5/01/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521010090807781
预算金额299.18万元
招标公司沈阳市和平区教育局
招标联系人宿宏宇024-23998601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帅024-31086855
标书截止时间2025/01/15
投标截止时间2025/02/05
公告正文
项目地址
项目位于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北至南十马路,西至同泽南街,东至南京南街,南至南十一马路
招标人名称
沈阳市和平区教育局
项目名称
沈阳市第124中学新建工程
项目编号
202521010090807781
资金来源
市本级预算资金 :34% 区(县)预算资金 :66%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14395.4万元
标段(包)数量
1
项目规模
校园规划用地总面积为35456平方米,原有建筑总建筑面积为9956平方米,新建
总建筑面积为23225平方米,其中地上新建建筑面积为12325平方米,新建地下建
筑面积为10900平方米,其中新建人防建筑面积5019平方米,拆除原有人防面积
4018.5平方米。计容面积为12325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230个,其中地上0个,
地下230个。建筑高度为23.7米(室外地坪至主体女儿墙顶)该工程包括教学
楼、体育馆、地下教室以及地下车库的建筑、结构、给排水、供热、电力、电信
等专业设计,还包括室外的操场、篮球场、排球场、道路、绿化、大门、围墙
等。
标段(包)名称
沈阳市第124中学新建工程-工程设计
标段(包)编号
202521010090807781002
标段(包)性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设计
投标人资质条件
([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 或者 [设计·行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行业甲级] 或者 [设计·专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并且 [设计·专业资质·建筑行业(人防工程)·建筑行业(人防工程)乙级](含)以上
质量要求
满足现行设计规范及建设单位要求
标段(包)招标范围
包括项目的设计方案调整(包括重新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精装修设计、海绵城市设计、景观设计、幕墙深化设计等全部设计工作(其中燃气工程、电信工程、室外供热管网工程、室外生活给水管网工程、食堂工艺设计除外),以及配合食堂工艺设计需进行的二次机电设计、施工图设计报审(含装修设计)、设计交底、设计变更、协助甲方进行深化设计审核、施工阶段现场服务、其他相关的配套服务等,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投标保证金
2.5
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开始/开工 日期
2025-02-17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结束/竣工 日期
2025-03-29
标段(包)开标地点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一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
标段(包)估算价
299.18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0
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建筑行业甲级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2)组合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与其他单位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是否兼投
否
是否兼中
否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01-08 08:30至2025-01-15 16:3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02-05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递交地址
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递交
开标时间
2025-02-05 09:30
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开标方式描述
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监督部门
沈阳市和平区城市建设局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佟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
024-22855905
招标人
沈阳市和平区教育局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37号
联系人
宿宏宇
电话
024-23998601
邮箱
136679086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37号
联系人
徐帅
电话
024-31086855
邮箱
lnjj88566@163.com
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告知承诺函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徐帅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徐帅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北至南十马路,西至同泽南街,东至南京南街,南至南十一马路
招标人名称
沈阳市和平区教育局
项目名称
沈阳市第124中学新建工程
项目编号
202521010090807781
资金来源
市本级预算资金 :34% 区(县)预算资金 :66%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14395.4万元
标段(包)数量
1
项目规模
校园规划用地总面积为35456平方米,原有建筑总建筑面积为9956平方米,新建
总建筑面积为23225平方米,其中地上新建建筑面积为12325平方米,新建地下建
筑面积为10900平方米,其中新建人防建筑面积5019平方米,拆除原有人防面积
4018.5平方米。计容面积为12325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230个,其中地上0个,
地下230个。建筑高度为23.7米(室外地坪至主体女儿墙顶)该工程包括教学
楼、体育馆、地下教室以及地下车库的建筑、结构、给排水、供热、电力、电信
等专业设计,还包括室外的操场、篮球场、排球场、道路、绿化、大门、围墙
等。
标段(包)名称
沈阳市第124中学新建工程-工程设计
标段(包)编号
202521010090807781002
标段(包)性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设计
投标人资质条件
([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 或者 [设计·行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行业甲级] 或者 [设计·专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并且 [设计·专业资质·建筑行业(人防工程)·建筑行业(人防工程)乙级](含)以上
质量要求
满足现行设计规范及建设单位要求
标段(包)招标范围
包括项目的设计方案调整(包括重新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精装修设计、海绵城市设计、景观设计、幕墙深化设计等全部设计工作(其中燃气工程、电信工程、室外供热管网工程、室外生活给水管网工程、食堂工艺设计除外),以及配合食堂工艺设计需进行的二次机电设计、施工图设计报审(含装修设计)、设计交底、设计变更、协助甲方进行深化设计审核、施工阶段现场服务、其他相关的配套服务等,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投标保证金
2.5
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开始/开工 日期
2025-02-17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结束/竣工 日期
2025-03-29
标段(包)开标地点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一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
标段(包)估算价
299.18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0
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建筑行业甲级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2)组合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与其他单位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是否兼投
否
是否兼中
否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01-08 08:30至2025-01-15 16:3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02-05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递交地址
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递交
开标时间
2025-02-05 09:30
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开标方式描述
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监督部门
沈阳市和平区城市建设局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佟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
024-22855905
招标人
沈阳市和平区教育局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37号
联系人
宿宏宇
电话
024-23998601
邮箱
136679086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37号
联系人
徐帅
电话
024-31086855
邮箱
lnjj88566@163.com
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告知承诺函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徐帅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徐帅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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