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施工][沈阳市]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项目精装修工程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金额
3150.61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7/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0101tp001023419
预算金额3150.61万元
招标公司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江苏恒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北京港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3150.61万元
中标联系人李儇
公告正文
中标通知书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001023419 | 工程名称 |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项目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001023419001001 | 标段名称 |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项目精装修工程 | ||||||||||||||||||
建设单位 |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 填报单位 | 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07月29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5年08月01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沈阳市·沈阳市 | 建设地点 | 位于沈阳市浑南区白塔一街202号(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浑南院区三期地块)。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北京港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李儇 |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 京1112015201532630 | 31506119.210000元 | 275日历天 | 合格,争创国优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 | 93.14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北京港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江苏恒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沈阳飞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李儇 | 刘连惠 | 于亮亮 | ||||||||||||||||||
注册资格 |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 ||||||||||||||||||
证书编号 | 京1112015201532630 | 苏1322013201305127 | 辽1112016201741523 | ||||||||||||||||||
投标报价 | 31506119.210000元 | 31263965.080000元 | 31498365.730000元 | ||||||||||||||||||
工程工期 | 275日历天 | 275日历天 | 275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合格,争创国优 | 合格,争创国优 | 合格,争创国优 | ||||||||||||||||||
企业资质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 | ||||||||||||||||||
评审得分 | 93.14 | 90.52 | 87.85 | ||||||||||||||||||
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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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北京港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江苏恒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沈阳飞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深圳市博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2.其他;项目经理注册证书使用有效期过期。 | ||||||||||||||||||||
绿城建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22.其他;委托代理人未签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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