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宁波市广播电视监测中心监测系统设备维保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9/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宁波市广播电视监测中心
项目名称: 宁波市广播电视监测中心监测系统设备维保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宁波市广播电视监测中心监测系统设备维保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800000
单位: 年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宁波市广播电视监测中心监测系统设备维保项目主要是对监测中心的广播电视监测系统和配套网络安全防护设备等的每年维保服务进行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8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因宁波市广播电视监测系统中数据处理中心、计算资源池化子系统(含虚拟化云管平台)、广电节目录像存储子系统、广电融媒体监管子系统、广播电视监测子系统(中心机房和各区县市前端)、地铁电视传输信号监测子系统、广电监测电视墙子系统、预警短信发布子系统、信息网络安全防护子系统、机房环境监控子系统等所包含的线路、软件、硬件、附属设备的维护保养的专业化强、专业类别多、设备集成度高,特别是大部分软、硬件产品为原中标单位拥有知识产权。为保障中心广电监测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在后期维修中对配件的专业性要求极高,要求保证配件与原有设备的配套兼容,其他厂家替代部件无法满足设备需求,且需保证与原有软、硬件配套的一致性及服务延续性。
综上所述,为保证设备能能正常使用、性能稳定,现拟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由“浙江广通科技有限公司”参与单一来源谈判。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浙江广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董家弄60号
三、公示期限
2023年09月13日 至 2023年09月2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波市广播电视监测中心
联 系 人: 韩老师
联系电话: 0574-89187823
传 真: /
地 址: 宁波市兴宁路53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
联 系 人: /
监管部门电话: /
传 真: /
地 址: /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pdf
0.1 KB
采购人: 宁波市广播电视监测中心
项目名称: 宁波市广播电视监测中心监测系统设备维保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宁波市广播电视监测中心监测系统设备维保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800000
单位: 年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宁波市广播电视监测中心监测系统设备维保项目主要是对监测中心的广播电视监测系统和配套网络安全防护设备等的每年维保服务进行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8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因宁波市广播电视监测系统中数据处理中心、计算资源池化子系统(含虚拟化云管平台)、广电节目录像存储子系统、广电融媒体监管子系统、广播电视监测子系统(中心机房和各区县市前端)、地铁电视传输信号监测子系统、广电监测电视墙子系统、预警短信发布子系统、信息网络安全防护子系统、机房环境监控子系统等所包含的线路、软件、硬件、附属设备的维护保养的专业化强、专业类别多、设备集成度高,特别是大部分软、硬件产品为原中标单位拥有知识产权。为保障中心广电监测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在后期维修中对配件的专业性要求极高,要求保证配件与原有设备的配套兼容,其他厂家替代部件无法满足设备需求,且需保证与原有软、硬件配套的一致性及服务延续性。
综上所述,为保证设备能能正常使用、性能稳定,现拟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由“浙江广通科技有限公司”参与单一来源谈判。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浙江广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董家弄60号
三、公示期限
2023年09月13日 至 2023年09月2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波市广播电视监测中心
联 系 人: 韩老师
联系电话: 0574-89187823
传 真: /
地 址: 宁波市兴宁路53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
联 系 人: /
监管部门电话: /
传 真: /
地 址: /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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