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编号: XJXZJZFCG(GK)2020-4
二、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1 | 一包:区中心幼儿园、拜合提幼儿园、红太阳幼儿园、光明幼儿园、港城幼儿园、园艺场幼儿园、第五小学、第一中学 | 1 | 423300 | 批 | 采购米、面、油 |
2 | 二包:恰乡喀拉霍加坎儿孜村幼儿园、红旗幼儿园、恰乡阔什坎儿孜幼儿园、拜什巴拉幼儿园、原种场中心幼儿园、特托依拉幼儿园、吐鲁番坎幼儿园、杜松坎幼儿园、公相村幼儿园、恰乡幸福幼儿园、恰乡中学、恰乡中心小学、恰特喀勒乡新光幼儿园、恰特喀勒乡中心幼儿园、恰特卡勒乡庄子村幼儿园、恰特喀勒乡琼坎儿孜村幼儿园、恰特喀勒乡其盖布拉克村幼儿园 | 1 | 430725 | 批 | 采购米、面、油 |
3 | 三包:艾丁湖11所幼儿园、艾丁湖中学 | 1 | 292140 | 批 | 采购米、面、油 |
4 | 四包:胜金11所幼儿园、胜金中学 | 1 | 629520 | 批 | 采购米、面、油 |
5 | 五包:库热提克幼儿园、戈壁幼儿园、高昌区西环路幼儿园、新城幼儿园(四中附属)、亚尔镇大桥幼儿园、老城东门村幼儿园、上湖村幼儿园、新光幼儿园、亚尔镇英买里幼儿园、塔格托维村幼儿园、亚尔镇塔格托维幼儿园、尼亚孜艾米都拉幼儿园、铁日克其拉村幼儿园 | 1 | 201340 | 批 | 采购米、面、油 |
6 | 六包:七泉湖镇幼儿园、七泉湖村幼儿园、煤窑沟幼儿园、七泉湖中学 | 1 | 162940 | 批 | 采购米、面、油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符合本项目所需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3.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获取)时间: 2020-03-19至 2020-03-25 上午: 10:00-13:30 下午: 15:30-19: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15区文化路南侧滨湖花园小区对面3层
3.标书售价(元): 2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原件,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原件(另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另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证件不齐者不予购买招标文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 2020-04-08 10:30:00
七、投标地址: 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吐鲁番市绿洲西路481号)
八、开标时间: 2020-04-08 10:30:00
九、开标地址: 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吐鲁番市绿洲西路481号)
十、投标保证金: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1 | 一包 | 50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吐鲁番市分行 | 108276063220 | 电汇或转账 | |
2 | 二包 | 50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吐鲁番市分行 | 108276063220 | 电汇或转账 | |
3 | 三包 | 30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吐鲁番市分行 | 108276063220 | 电汇或转账 | |
4 | 四包 | 60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吐鲁番市分行 | 108276063220 | 电汇或转账 | |
5 | 五包 | 20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吐鲁番市分行 | 108276063220 | 电汇或转账 | |
6 | 六包 | 20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吐鲁番市分行 | 108276063220 | 电汇或转账 |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文);
(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董蕊
联系电话: 0995-8625223
地址: 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15区文化路南侧滨湖花园小区对面3层
2、采购人名称: 吐鲁番市高昌区教育局
联系人: 阴兰
联系电话: 18892940117
地址: 吐鲁番市文化路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吐鲁番市高昌区政府采购办
联系人: 祁倩羽
监督投诉电话: 0995-8525119
地址: 吐鲁番市绿洲路
附件信息:
招标公告(吐鲁番市高昌区教育局采购米面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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