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y23-sh10-fw449/zb-xncqc-2023-005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芬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2023-2025年西南采气厂污泥处理项目
招标编号:ZY23-SH10-FW449/ZB-XNCQC-2023-00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2025年西南采气厂污泥处理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成本、投资。项目业主为浙江油田公司西南采气厂,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针对西南采气厂水处理来水水质复杂,长期处理后水处理系统污泥沉积严重,影响处理效果,为确保西南采气厂气田水处理水质持续达标,根据《浙江油田公司气田水回注系统管理办法》及《西南采气厂气田水处理管理办法》要求需对西南采气厂所管理各作业区所属井场及各水处理站进行污泥处理;同时在页岩气产建过程中,部分平台修建土工膜池用于钻井、压裂施工,后期完成地面标准化施工后,已按设计修建标准水泥池子或使用水罐,土工膜池不在使用,为了消除安全环保风险需对水池里沉积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置,达到环保要求。
2.1服务内容:负责区块内各气田及招标人指定水池中污泥清理、池壁污泥清理、污泥转运、污泥处理及处理合格后资源化利用(包括制砖、铺井场、制水泥等方式,由中标人负责)。
2.2标段的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二个标段。
标段一:2023-2025年西南采气厂钻井、压裂用水池污泥处理
招标范围:在页岩气产建过程中,部分平台修建土工膜池用于钻井、压裂施工,后期完成地面标准化施工后,已按设计修建标准水泥池子或使用水罐,土工膜池不再使用,为了消除安全环保风险,需对水池里沉积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置,预计处理淤泥量3200方(总量),处理合格后进行资源综合利用(包括制砖、铺井场、制水泥等方式,由中标人负责)。以招标人通知开始施工到本次集中处理完为一次施工(招标人不保证最低处理量,实际处理量以招标人生产时所需处理量为准)。
标段二:2023-2025年西南采气厂所有气井生产平台及水处理站污泥处理
招标范围:对浙江油田西南采气厂管辖的所有气井生产平台及水处理站所产生的污泥进行集中收集转运到处理地点进行处理(处理地点招标人可无偿提供),处理合格后进行资源综合利用(包括制砖、铺井场、制水泥等方式,由中标人负责)。根据油田公司生产需求预测2023-2025年区块内污泥处理量约为10000方,分别分布于区块内4个作业区,预计每年清淤1-2次(最终根据现场实际需求为准),以招标人通知开始施工到本次集中处理完为一次施工(招标人不保证最低处理量,实际处理量以招标人生产时所需处理量为准)。
2.3服务期限:自招标人下发服务通知之日起2年。
2.4服务地点(包含但不限于):四川省宜宾市、泸州市、云南省昭通市等招标人指定地点。
2.5服务要求:
2.5.1投标人负责提供污泥清理、转运及处理过程中所有设备设施及机具,承担处理过程中电费。
2.5.2清淤过程中需对池壁附着污泥进行清理,施工完成后对处理场所进行恢复,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2.5.3施工完成后对污泥的水边沟等进行清理疏通,并对围堰和井场进行清理。确保沟渠排水畅通,确保井场无污染物遗留。
2.5.4每千方污泥量单次施工周期不得超过25天,因招标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导致的工期延误除外。
2.5.5中标人接到招标人通知后,及时进行现场勘察,做好污泥取样化验工作,并取得当地环保局的处置批准。中标人需在距施工日期前10天完成相应的施工方案并报招标人审批,中标人需在施工日期前3天内完成设备及人员入场以及招标人对施工现场标准化的要求。
2.6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2.6.1本项目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包括但不限于):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②《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2.6.2有关本施工质量方面的特殊要求如下:
①在施工前中标人须将污泥进行取样并送具有资质化验单位进行化验检测并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
②通过污泥处理系统实现污泥处理,彻底固液分离。
③处理后的固相含水率小于30%,含油率小于1%,泥饼干燥。
④资源化产品达到对应标准要求,固废处理及资源化产品均须取得当地市级及以上环境监测部门(包括授权监测单位)对废弃物处理相应监测报告。
2.7项目估算金额:
标段一:1988160元(含9%增值税);
标段二:6075660元(含9%增值税)。
2.8其他事项:
①鉴于浙江油田(泸州)油气开发有限公司的生产运行业务全权委托给浙江油田公司,故本项目招标事宜由浙江油田公司代为办理,标段一中标人与浙江油田(泸州)油气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标段二中标人与浙江油田公司签订合同。
②评标顺序为标段一、标段二,投标人可在两个标段同时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或复印件(执行“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3.2财务要求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或2022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扫描件或复印件(如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总公司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分公司视同提供)。根据提供的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或者无法提供以上资料的,投标将被否决,若合同履行中发现中标人与证明不符,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扣除相应违约金。
3.3业绩要求
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具有1项合同最终结算金额大于等于50万元的油气田固体废弃物(污泥)处理相关项目业绩。须提供①合同;②对应发票或验收资料等有效证明材料;有效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
3.4人员要求
3.4.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须成立项目组,项目组人员须满足以下要求:
1)专职项目经理:1名,熟悉油气田固体废弃物(污泥)处理等方面的业务,至少连续2年从事相关项目。须提供身份证、从业经历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专职技术负责人:1名,熟悉油气田固体废弃物(污泥)处理等方面的业务,至少连续2年从事相关项目。须提供身份证、从业经历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专职安全员:1名,具有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证书。须提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3.4.2现场操作人员:不少于4人,其中至少有1人持低压电工证。须提供低压电工证扫描件或复印件。
3.5设备要求
至少具有1辆现场抽吸污泥用吸排车,拥有1套污泥加药处理设备、污泥压滤成饼设备、污泥处理过程中专用转输设备及车辆。须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
3.6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6.3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6.4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bid.energyahead.cnpc/html/1/index.html)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3.7其它要求
3.7.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本项目运输业务允许分包,分包单位不允许再分包,运输单位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若项目不分包,须提供投标人经营许可证扫描件或复印件;若分包,须提供分包方经营许可证(扫描件或复印件)或承诺分包方满足相关资质要求。
3.7.2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后及时配合招标人办理浙江油田分公司市场准入和HSE准入,并在合同签订前按照招标人相关管理规定及时取得有效准入,否则招标人将不予签订合同,投标人也不得实际发生项目履行行为,同时招标人将按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重新选择中标人。(已办理准入的无需承诺)
3.7.3为了保证污泥处理达标,投标人需承诺每次施工前由招标人监督中标人取样,中标人负责送当地市级或以上第三方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并在送检后1个月内出具一般废弃物检测报告。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
3.7.4投标人须承诺每千方污泥量单次施工周期不得超过25天,因招标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导致的工期延误除外。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
3.7.5投标文件中应当包含的HSE文件;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3.7.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627日至2023年74内按顺序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如遇到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座席);
②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中国石油招标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按照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搜索本项目,完成购买招标文件相关操作,账号密码与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一致,首次登陆需使用“验证码登陆”方式),建议使用GoogleChrome浏览器登录。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为保证申请人U-key在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申请人,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00114)将提供查询服务。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
4.2招标文件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后,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本项目标书费发票为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上付款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开具电子发票,电子发票获取详见公告附件(电子全流程投标人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37189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标段一:2.6万元人民币;标段二:6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保证金保险或电子保函;
②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发布。
七、开标
7.1开标时间:2023年718日09:00(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7.3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再集中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联系人:周芬、白晓旭
报名解锁、保证金及发票联系电话:周芬0571-56318686
电子邮件:zsyhangzhou@163.com

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坐席)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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