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龙门乡枣子川村县级乡村建设示范村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台县龙门乡枣子川村县级乡村建设示范村项目,项目业主为灵台县龙门乡人民政府。根据《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的有关规定及批复要求,现委托甘肃亚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GSYD-2023-005
2.项目名称:灵台县龙门乡枣子川村县级乡村建设示范村项目
3.建设地点及规模:
建设地点:灵台县龙门乡枣子川村。
建设规模:修建排水渠1200米,维修破损排水渠330米,治理斜坡350米,维修公共区域破损路面480平方米,配套完善排水设施,对村域内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整治,全面提升乡村治理水平(详见工程量清单)。
4.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投标报价包括所有费用)。招标控制价:499613.68元(其中:规费:26807.12元,安全文明施工费:23433.28元)。
5.质量标准:合格。
6.招标内容: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建设内容。
7.计划工期: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总工期92日历天。
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选择1家中标企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各项证件齐全、合法有效,并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2)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安全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
(4)施工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施工员岗位证书;
(5)质量(检)员1人,须具备质量员岗位证书。
(6)机械员1人,须具备机械员岗位证书。
注:以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为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4. 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
5. 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查询结果为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凡决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2月21日00时00分00秒至2023年2月25日23时59分59秒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进行投标登记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五、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及其他要求
1.投标人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施工方案、施工能力等资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5日23时59分59秒。
2.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截止后,由代理机构下载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依据《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甘建法〔2019〕377号文件对《甘肃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资格审查管理办法》甘建建(2015)436号文件中第九条修改为“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可以由招标人从中选择不少于7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本项目如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多于7家时,招标人最终选择7家合格投标人参于投标;如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少于7家且不少于3家,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被选为合格投标人参于投标。
3.被选定为参于竞价的投标人,交易系统投标人资格被审核通过。资格审核通过的投标人下载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预算并报价,本次竞价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
六、竞价截止时间及其他要求
1.竞价时间为:2023年2月21日00时00分00秒至2023年2月25日23时59分59秒。
2.竞价结束后,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代理公司于2023年2月26日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日历天。
3.通过竞价成交的投标人需整理一份报名资料(加盖公章)及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叁份、电子版U盘叁份(word格式)送至甘肃亚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七、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户 名:甘肃亚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6621 1906 9210 2000 10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台支行
1.投标人只能从单位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且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报名时使用的单位名称一致,不支持投标人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且只填写投标登记号。
本项目的投标登记号:GSYD-2023-005
3.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将视为无效投标。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节假日、公休日和银行营业时间、系统交换等因素,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10000.00(壹万元整)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灵台县龙门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董明玉
联系电话:15120404662
代理机构:甘肃亚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灵台县翡翠豪庭2单元704室
联 系 人:边筱辉
电 话:15193339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