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三清山风景名胜区港首服务区旅游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项目设计劳务服务2标段招标公告
金额
28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5/01/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三清山风景名胜区港首服务区旅游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项目设计劳务服务2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清山风景名胜区港首服务区旅游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项目设计劳务服务2标段,采购人为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院合同收费款项,项目已具备设计劳务分包的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劳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三清山风景名胜区港首服务区旅游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项目设计劳务服务2标段。
(2)工程地点:江西省上饶市三清山风景名胜区内。
(3)项目概况:港首旅游服务区东区范围内市政道路为连接各功能区的主要道路,总长约5公里,两边各设2.5米的步行道,新建跨河桥梁2座,换乘中心跨河桥1座。配套管网长约6公里。同时包含道路配套的管线、绿化亮化及其他附属设施。
(4)最高限价:28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5)计划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
(6)质量要求: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现行规范、标准及强制性条文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善、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7)招标范围:2标段:项目市政管线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相关劳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或者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线下开标评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通过天津人力社保CA证书或者在天津阳光采购平台注册办理的天津数字证书登录天津阳光采购平台(https://cgo.tpre.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方式。
(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 月 22 日 14 时 00 分。
(2)投标人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天津阳光采购平台(https://cgo.tpre.cn)完成投标报价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视为投标无效。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或邮寄至天津市西青区海泰南道30号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纸质投标文件作为招标人评标依据,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电子投标文件用于招标人辅助评标和存档,投标人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6.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海泰南道30号A座6楼会议室)。
7.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西青区海泰南道30号
联系人: 王工
联系电话:1832231211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清山风景名胜区港首服务区旅游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项目设计劳务服务2标段,采购人为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院合同收费款项,项目已具备设计劳务分包的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劳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三清山风景名胜区港首服务区旅游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项目设计劳务服务2标段。
(2)工程地点:江西省上饶市三清山风景名胜区内。
(3)项目概况:港首旅游服务区东区范围内市政道路为连接各功能区的主要道路,总长约5公里,两边各设2.5米的步行道,新建跨河桥梁2座,换乘中心跨河桥1座。配套管网长约6公里。同时包含道路配套的管线、绿化亮化及其他附属设施。
(4)最高限价:28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5)计划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
(6)质量要求: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现行规范、标准及强制性条文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善、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7)招标范围:2标段:项目市政管线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相关劳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或者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线下开标评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通过天津人力社保CA证书或者在天津阳光采购平台注册办理的天津数字证书登录天津阳光采购平台(https://cgo.tpre.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方式。
(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 月 22 日 14 时 00 分。
(2)投标人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天津阳光采购平台(https://cgo.tpre.cn)完成投标报价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视为投标无效。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或邮寄至天津市西青区海泰南道30号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纸质投标文件作为招标人评标依据,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电子投标文件用于招标人辅助评标和存档,投标人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6.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海泰南道30号A座6楼会议室)。
7.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西青区海泰南道30号
联系人: 王工
联系电话:1832231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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