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黄岩区政府产业基金管理办法》(黄财企〔2023〕15号),《台州市黄岩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黄岩区政府产业基金运作管理的通知》(黄财企〔2023〕14号)文件要求,经区政府产业基金管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拟设黄岩新能源产业引导基金项目。经台州市黄岩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对黄岩新能源产业引导基金招募管理人项目委外公开遴选,确定了候选基金管理人。现对黄岩新能源产业引导基金项目及候选基金管理人浙江富华睿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6日-9月14日。
一、基金情况
新能源产业引导基金重点投向氢能动力、固态电池、动力电池、正负极材料、胶膜、逆变器等细分产业及其他与新能源相关领域。基金规模为3亿元人民币,由黄岩区政府产业基金认缴出资2.70亿元,占比90%;基金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含其高度关联方)认缴出资0.30亿元,占比10%。
二、候选基金管理人情况
浙江富华睿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设立于2015年12月24日,2016年7月完成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32271)。注册资本10000万元,实缴资本2000万元。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良睦路1399号21幢101-1-288。主营业务为私募股权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管理。
三、异议处理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拟设黄岩新能源产业引导基金项目或候选基金管理人持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台州市黄岩区产业基金管委会办公室或立项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提出。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及电话:区发展和改革局 吴子豪
0576-84121070
区产业基金管委会办公室 叶晟 13905861226
立项单位:黄岩区发展和改革局
台州市黄岩区产业基金管委会办公室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