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嵩县陆浑镇初级中学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58.96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7/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nzj-2023-008
预算金额58.96万元
招标公司嵩县教育体育局
招标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先生0379-6235736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2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28
公告正文
嵩县陆浑镇初级中学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招标编号:HNZJ-2023-008)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嵩县
一、招标条件
本嵩县陆浑镇初级中学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国有资金58.960068万元,招标人为嵩县教育体育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师生宿舍楼楼屋面防水改造及门窗换新。学生宿舍楼门更换。钢梯 加固、厕所土建、厕所给排水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嵩县陆浑镇初级中学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嵩县陆浑镇初级中学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
(2)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扶持不发 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 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 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须具有有效的相应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 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在 报名单位注册,不含临时执业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须 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及项目经理签 字,格式自拟)。
(4)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谈判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 谈判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 理人身份证;
(5)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政【20 21】11号),供应商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 担相关责任的承诺。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 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 项目的响应(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 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网页查询件并加盖公章)。
(7)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响应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25日 08时30分到2023年07月27日 18时30分 获取方式:本次采购经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nzjlys@163.com)获取文件,均须将企业需要提供的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上传至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nzjlys @163.com),并备注联系方式,经代理机构核实符合要求并办理完手续后通过 该邮箱向供应商发送谈判文件。报名合格即可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8日 10时00分
递交方式:嵩县书院新村十五号楼一单元701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8日 10时00分
开标地点:嵩县书院新村十五号楼一单元701室。
七、其他
1、项目编号:HNZJ-2023-008
2、项目名称:嵩县陆浑镇初级中学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 预算金额:589600.68元。
最高限价:589600.68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嵩县陆浑镇初级中学改造项目 589600.68 589600.68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1)工程概况:师生宿舍楼楼屋面防水改造及门窗换新。学生宿舍楼门更换。钢梯加固、厕所土建、厕所给排水等。
(2)建设地点:洛阳市嵩县境内。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工 期:25日历天。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6)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7)采购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6、合同履行期限:25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嵩县教育体育局
地 址:洛阳市嵩县行政路18号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0379-6631750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金水区三全路99号1号楼1单元11层17号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0379-62357369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
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供应商
形象,我单位(本人)自愿作出以下承诺:
一、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 定。我单位(本人)郑重承诺,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采购文件、本承诺书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七)未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八)未曾作出虚假采购承诺;
(九)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我单位(本人)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 行为,自愿按照规定将违背承诺行为作为失信行为记录到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并视同 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七十九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 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 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并
应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 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 件要求, 按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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