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方县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商铺公开招租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4/11/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1938527756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我公司所属商铺面向社会公开招租,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租商铺:门面面积及室内状况以现状为准,招租人可到招租门面现场实地勘察,门面的招租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商铺名称
坐落地址
使用面积(㎡)
租期(年)
保证金(元)
起始出租价格(元/㎡/年)
备注
1
水务局商铺2
大方县奢香大道中段
36.30
3
3,000.00
1171.95

2
水务局商铺3
大方县奢香大道中段
36.30
3
3,000.00
1171.95

3
水务局商铺6-2
大方县奢香大道中段
52.11
3
3,000.00
1171.95

4
水务局商铺9
大方县奢香大道中段
20.00
3
3,000.00
1171.95

5
农牧局商铺2
大方县书院街2号
14.80
3
3,000.00
456.33

6
农牧局商铺9
大方县书院街9号
13.20
3
3,000.00
456.33

7
农牧局商铺13
大方县书院街13号
15.12
3
3,000.00
456.33

8
农牧局商铺14
大方县书院街14号
15.12
3
3,000.00
456.33

9
农牧局商铺16
大方县书院街16号
15.40
3
3,000.00
456.33

10
农牧局商铺18
大方县书院街18号
20
3
3,000.00
456.33

11
农牧局商铺25
大方县书院街25号
14.25
3
3,000.00
456.33

12
农牧局商铺27
大方县书院街27号
9.88
3
3,000.00
456.33

13
文化馆门面4
大方县顺德路奢香博物馆
20
3
3,000.00
222

14
文化馆门面5
大方县顺德路奢香博物馆
20
3
3,000.00
222

15
大方二小商铺3
大方二小
23.3
3
3,000.00
1896

16
水管所商铺1
庆春南路
32
3
3,000.00
223

17
水管所商铺2
庆春南路
49
3
3,000.00
223

18
大方中心商铺1
花鸟市场对面
46.9
3
3,000.00
233

19
大方中心商铺2
花鸟市场对面
46.23
3
3,000.00
233

20
大方中心商铺3
花鸟市场对面
49.35
3
3,000.00
233

21
大方中心商铺4
花鸟市场对面
39.35
3
3,000.00
233

22
大方中心商铺5
花鸟市场对面
37.38
3
3,000.00
233

23
大方中心商铺7
花鸟市场对面
49.35
3
3,000.00
221

24
大方中心商铺8
花鸟市场对面
49.35
3
3,000.00
221

25
大方中心商铺9
花鸟市场对面
49.35
3
3,000.00
221


二、经营范围:所有合法经营项目、且符合商务、办公以及其他合法经营的项目、居住等。
三、租金起始价标准:商铺竞租保证金及起始竞价以我司发布的招租公告中对应商铺的竞租保证金及起始价竞价为准。
四、回避原则:公司员工及直系亲属回避,不得参与本次竞租活动。
五、招租方式:采用公平、公正、公开明码加价的招租
方式,遵循价高者得的原则 。
六、招租报名:凡有意向参加招租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户或自然人,原租赁期已满或即将到期的租赁户均可(携带单位证明或身份证)报名参与招租,同时按规定交纳报名资料费及缴存招租保证金,交纳方式为转入我司指定银行账户,支付信息如下:
开户名:大方县乌蒙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方支行
帐号:52001696236052508030
七、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2月3日。
八、报名地点:大方县商贸集团有限公司4楼第一间办公室(大方县奢香大道中段佳鑫路口对面)。
九、招租时间:2024年12月4日上午9时。
十、招租地点:大方县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十一、招租联系人:张先生(19385277560)。
十二、租赁合同解释:本次招租期限均为3年,合同租金每年递增5%,实行先租后用。竞租成功之日签订租赁合同,第一年租金在竞租成功之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未在约定时间内交清第一年租金的视为弃权,后续年租金在租期内届满一个自然年前一次性付清。其中序号为1-12商铺权属人为毕节市世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由毕节市世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与租户签订租赁合同,序号为13-25商铺由大方县乌蒙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与租户签订租赁合同,租户与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后,租户不得提前解除合约,须租期届满时方可解除合约,租户转租的(使用满半年),必须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后,并由公司和新承接租户重新按原租赁合同标准签订合约,租户违反上述规定的转租无效,公司可提前解除合同且不退还保证金,造成一切损失由租户承担。合同履行期间,因自然原因导致所出租门面毁损,能够修复的,由租户负责修复,不能修复,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三、本招租活动解释权属大方县商贸集团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大方县商贸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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