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依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水电工程验收管理办法》(国能新能[2011]26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水电工程先移民后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2]29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促进水电健康有序发展有关要求的通知》(国能新能[2013]155号)以及西藏自治区出台的相关政策法规等,现由昌都市人民资源开发和移民安置局和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叶巴滩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或“发包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聘金沙江上游叶巴滩水电站建设征地迁移人口安置(西藏部分)综合监理机构,承担电站建设征地迁移人口安置(西藏部分)相关的综合监理工作。特请愿意承担本监理工作且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参加投标。
1.1项目概况
叶巴滩水电站位于金沙江干流上游,为规划推荐金沙江上游“一库十三级”(西绒、晒拉、果通、岗托、岩比、波罗、叶巴滩、拉哇、巴塘、叶巴滩、昌波、旭龙、奔子栏)中的第7级,上游为波罗电站,下游为拉哇电站。坝址位于降曲河口下游0.6km处,坝址左岸为四川省白玉县山岩乡劣巴村,坝址右岸为西藏自治区贡觉县罗麦乡古巴村。
叶巴滩水电站工程为一等大(1)型工程,枢纽主要建筑物由混凝土双曲拱坝(坝高224m),以及坝身泄洪、地下厂房及尾水建筑组成。水库正常蓄水位2889m时相应库容10.8亿m3,调节库容5.37亿m3,具有不完全年调节能力,装机容量224万kW,多年平均年发电量为102.80亿kW·h,施工总工期为115个月。
叶巴滩水电站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表1
序号 |
项 目 |
单 位 |
指标 |
备注 |
1 |
工程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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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水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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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流域面积 |
km2 |
1734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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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平均流量 |
m3/s |
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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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水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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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蓄水位 |
m |
28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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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水位(岗拖出现之前) |
m |
28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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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节库容 |
亿m3 |
5.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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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蓄水位以下库容 |
亿m3 |
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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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水长度 |
km |
82.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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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动能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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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机容量 |
万kW |
22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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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枯水年枯水期平均出力 |
MW |
59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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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平均发电量(联合运行) |
亿kw.h |
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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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利用小时数(联合运行) |
h |
4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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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主要建筑物及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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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
拦河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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坝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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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拱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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坝顶高程 |
m |
28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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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坝高 |
m |
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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坝顶长度 |
m |
592.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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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
发电厂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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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厂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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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
主要机电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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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机容量 |
MW |
540/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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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组台数 |
台 |
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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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 |
总工期 |
月 |
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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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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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人口 |
人 |
4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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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房屋 |
m2 |
17956.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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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永久征收土地面积 |
亩 |
18154.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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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
其中耕(园)地面积 |
亩 |
86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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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
其中林地面积 |
亩 |
1058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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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主要专业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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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公路 |
km |
1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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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水电站 |
座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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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静态投资 |
万元 |
100881.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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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巴滩水电站(西藏部分)建设征地涉及西藏自治区昌都市江达县、贡觉县共计2县3乡9个行政村;涉及人口478人(其中江达县84人,贡觉县394人);涉及土地总面积18630.75亩(其中永久占地17891.46亩,临时用地739.29亩);涉及耕地837.3亩(全部为永久占地);涉及园地24.84亩(全部为永久占地);涉及林地10916.79亩(其中永久占地10324.68亩,临时用地592.11亩);涉及草地1269.07亩(其中永久占地1121.89亩,临时用地147.18亩);涉及交通运输用地114.69亩(全部为永久占地);涉及住宅用地14.82亩(全部为永久占地),涉及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5221.79亩(全部为永久占地);涉及其他土地231.45 亩(全部为永久占地);涉及各类房屋面积17956.63m2;涉及零星树木12031株;等级公路17.4km;机耕道0.43km;人行便道29km;小水电站1座100kW。经调查,建设征地范围内无文物古迹和压覆矿产,不涉及基本农田,不涉及退耕还林地。
其中江达县建设征地范围内涉及1个乡3个行政村,涉及人口84人;土地总面积3727.5亩(其中永久占地3717.6亩,临时用地9.9亩),其中涉及耕地78.85亩(全部为永久占地),林地624.7亩(其中永久占地619.5亩,临时用地5.2亩);各类房屋面积1754.6m2;零星树木1911株;等级公路5.4km;人行便道6km;机耕道0.43km。
贡觉县建设征地范围内涉及2个乡6个行政村,涉及人口394人;土地总面积14903.26亩(其中永久占地14173.87亩,临时用地729.39亩);涉及耕地758.45亩(全部为永久占地);涉及园地24.84亩(全部为永久占地),涉及林地10292.09亩(其中永久占地9705.18亩,临时用地586.91亩);涉及各类房屋面积16202.03m2;零星树木10120株;等级公路12km,人行便道23km;小水电站1座100kW。
1. 农村迁移人口安置规划方案
金沙江上游叶巴滩水电站规划水平年(2024年)的迁移人口生产安置人口为618人、搬迁安置人口534人。
生产安置:叶巴滩水电站征收耕(园)地862.14亩,至规划水平年生产安置人口为618人,其中自主安置安置306人,涉及耕(园)地面积为428.36亩,逐年货币补偿安置312人,涉及耕(园)地面积为433.78亩。
搬迁安置:至规划水平年,叶巴滩水电站西藏部分涉及搬迁安置人口534人,规划全部采取本村分散后靠建房安置。
2.专业项目处理方案
(1)等级公路
抬高复建热宁线(热多村-宁巴村段)9.006km,新建小桥2座,无隧道;
顺岸坡抬高复建克三线(东达桥-克日集镇段)8.61km,新建大桥1座,中、小桥1座,隧道2座;
顺岸坡抬高复建东莫线(东达桥-莫扎村段)18.0km。新建中桥1座,小桥5座,无隧道。
新建贡白路(贡则寺-波公村白格组段)0.925km,无桥梁、隧道。
(2)机耕道
建设征地涉及机耕道0.43km,为方面线外居民出行,需以予恢复,复建路线长度为0.45km。
(3)人行便道
建设征地涉及人行便道29km,为方便线外居民出行,需以予恢复。复建人行便道长度为30km,复建人行便道宽度1.5m,路面为开挖后的自然路面。
(4)水利水电工程
电站建设涉及的贡觉县克日小水电站采取一次性补偿方式,不再复建。
(5)防护工程
对息细塌岸影响区涉及的克日集镇采取工程措施进行防护处理,采用护坡+护脚防护方案,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堤防工程级别为4级。防护范围为克日集镇下游侧防护范围在克日乡小学附近的惹打曲洛沟以上;克日集镇上游侧防护范围确定在集镇以上约80m范围内。
3.迁移人口安置计划进度概况
根据叶巴滩水电站迁移人口安置规划,迁移人口安置总体进度计划为, 2018年11月完成全部枢纽工程建设区、围堰截流水位范围内建设征地迁移人口安置工作;2024年12月完成蓄水位范围内建设征地迁移人口安置工作;2026年12月完成全部建设征地迁移人口安置实施工作。
1.2 工作范围
叶巴滩水电站建设征地迁移人口区和迁移人口安置区(西藏部分)内所需进行的一切相关工作。
1.3工作内容
(1)叶巴滩水电站建设征地迁移人口区和迁移人口安置区(西藏部分)内进行的征地补偿、迁移人口搬迁安置实施等所有相关项目所需进行的综合监理 ;
(2)叶巴滩水电站建设征地(西藏部分)涉及的专业项目的补偿、复建处理,库底清理等所有相关项目所需进行的综合监理。
1.4 工作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金沙江上游叶巴滩水电站迁移人口安置(西藏部分)竣工验收完成后为止。竣工验收时间暂定为2026年(工期暂定10年),以实际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1.5 招标人及资金来源
招标人为昌都市资源开发和移民安置局、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叶巴滩分公司。
资金来源由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叶巴滩分公司自筹资金。本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货币为人民币。
1.6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无亏损及无不良行为记录;
(2)具有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水电工程建设监理(甲级)资质或水电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等级证书;
(3)近5年内承担过(含正在承担)3个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迁移人口安置设计或迁移人口安置综合监理项目,且单个项目迁移人口人数在1000人及以上,近5年内承担过(含正在承担)的迁移人口综合监理项目累计建设征地迁移人口安置补偿投资在10亿元以上(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业主证明,合同或业主证明应能反映出迁移人口数量及迁移人口安置补偿投资金额);
(4)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总监)应具有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资格和水利水电高级职称专业技术资格,同时具有5年以上移民综合监理工作经验;副总监应具备监理工程师资格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资格,同时具有3年以上专业监理工作经验;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营体和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包括控股公司),不得对本项目同时投标;
(6)为维护监理工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现承担金沙江上游叶巴滩水电站建设征地迁移人口安置综合设计(设代)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1.7招标文件获取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和中国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发布。
1、投标人请于2017年7月5日至2017年7月10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蜀绣西路100号华电大厦南1114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证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留复印件;
(2)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留复印件;
(3)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发的购买招标文件的授权委托书;
(4)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留复印件;
(5)标书款交款凭证。
2.招标文件购买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00元,售后不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电汇汇款购买招标文件,电汇汇款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户名: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叶巴滩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玉县支行
账号:22-585101040008889
财务联系人:贾龑 联系电话:13808047061
1.8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2017年7月26日10:00时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蜀绣西路100号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叶巴滩分公司5楼会议室。投标文件须派专人直接送达,不可邮寄。无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1.9 踏勘现场
(1) 发包人不组织现场察勘,若投标人认为有必要可自行前往现场察勘;
(2) 投标人的任何人员为了察勘现场而需进入发包人所管辖的场地时,需事先经招标人同意。除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外,在现场察勘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10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参加投标
被政府有关部门禁止在西藏自治区境内进行投标活动的单位。
1.11 联系方式
投标人需进一步咨询本次招标信息的,可与招标人联系。
招 标 人:昌都市资源开发和移民安置局
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叶巴滩分公司
招标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蜀绣西路100号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 话:028-62356129
邮 编:610041
邮 箱:141578031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