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42503779X20241
二、合同名称:静安区非遗专项资助资金审计工作
三、项目编号:2611201000000098285
四、项目名称:上海市静安区文化馆定点采购馆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上海市静安区文化馆
地址:乌鲁木齐北路459号
联系方式:18019229285
供应商(乙方):上海上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计安平(男)
地址:上海上海市普陀区上海市普陀区中江路888号(五芳斋大楼)7楼
联系方式:021-6346309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标项一
主要标的名称: 上海上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服务
数量: 1.00
单价(元): 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
标项二
主要标的名称: 【服务项】主任会计师
数量: 7.00
单价(元): 4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标项三
主要标的名称: 【服务项】注册会计师
数量: 1.00
单价(元): 2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2.合同金额(元):
3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框架协议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2月1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2月1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静安区非遗专项资助资金审计工作(11N42503779X2024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