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云龙镇DQH12-03-C1局部地块方案设计公告公告标题
项目编号:YZ-QTJY(2021)-176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鄞州区云龙镇DQH12-03-C1局部地块方案设计,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人为浙江明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实施方案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 设 地 点: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
2.2 建 设 规 模:地块用地面积为2.43公顷, 总建筑面积约8.4万平方米;
2.3 实施方案设计服务费(招标控制价):2680000元;
2.4 设计周期要求:设计总周期20日历天;
2.5 招 标 范 围:鄞州区云龙镇DQH12-03-C1局部地块方案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含方案深化)和主体建筑部分(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五个专业和室外管线综合)初步设计及土地出让前各项配合服务(日照分析、面积复核、预测绘);
2.6 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设计深度,符合有关部门审核通过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须具备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拟派主设计师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同时须提供2021年6月至2021年8月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出具的社保清单为准);
3.4其他:
(1)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主设计师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要求完成录入(以开标之日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2)企业注册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登记。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主设计师不得有违法行为记录(违法行为指: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前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yinzhou/)”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 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下载招标文件后请于 2021年11月4日 16:00 前将投标报名函(格式见招标文件最后一页)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573277710@qq.com,并经招标代理单位确认,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标书费由各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投标截止时间前) 缴纳至代理机构处,如未缴纳其投标将被拒绝。
4.4未能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的投标人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4.5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 元整。
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从基本账户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6235390020054912680
咨询电话:0574-88225170 传真:0574-28830175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11月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特别提示:1、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用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代替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和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的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2、投标保证金收退规则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3、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项目编号,未注明项目编号或备注错误的,造成投标保证金到账无法确认,后果自负;4、为确保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的准确性,一般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的转账方式,如未能按时到账后果自负。
6.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5日9时00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防疫期间,开标形式以招标(代理)人开标现场通知为准。疫情解除前请各位投标人遵守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及规定,合理安排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相关准备工作。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bidding.ningbo.gov.cn/yinzhou/)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人:浙江明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新天地东区11号楼15楼1504室
联 系 人:张俊上、陈凯、华燕
电话: 0574-87842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