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由我公司代理招标的贵州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软件系统及安全体系提升建设)标包三(贵州省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应急叫应一键通)项目,现对招标文件澄清内容如下:
原文内容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中的(4)其他要求:①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品牌不同型号的设备,可以委托不同的代理商参加投标。如为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设备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书,制造商授权书应包括第五章供货要求中招标清单及技术参数(所投硬件产品)。
现修改为:①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品牌不同型号的设备,可以委托不同的代理商参加投标。如为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所投硬件产品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书,制造商授权书应包括第五章供货要求所示内容。
原文内容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中的 “注: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所投产品制造商不需要提供本项“(2)财务要求:(3)信誉要求:(4)其他要求:”要求的证明材料。”
现修改为:注: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所投产品制造商不需要提供本项“(2)财务要求:(3)信誉要求:”要求的证明材料。”
原文内容3: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 第五章供货要求:“投标人应对第五章供货要求的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及所投产品的符合性进行真实性承诺,如发现投标人虚假应标的,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并要求投标人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的商务响应表及技术响应表内容投标人应如实填写响应情况,如有一项负偏差的作废标处理。”
现修改为:投标人应对第五章供货要求进行真实性承诺,如发现投标人虚假应标的,取消投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并要求投标人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的商务响应表及技术响应表内容投标人应如实填写响应情况,如有一项负偏差的作废标处理。
原文内容4:第五章供货要求第四节商务要求中(2)供货要求:产品生产制造商应能保障严格按照项目招标要求及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实施方案进行备货、供货。
现修改为:供货要求:投标人保证所投产品严格按照提供的实施方案进行备货、供货。
原文内容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贵州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软件系统及安全体系提升建设)包三(贵州省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应急叫应一键通)”。
现修改为:招标项目名称:贵州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软件系统及安全体系提升建设)标包三(贵州省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应急叫应一键通)。
澄清事项6:招标文件 第五章 供货要求 第三节 招标清单及技术参数 中“贵州省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升级平台完善明细表”缺少第二节 技术要求“2.1. 统一身份认证系统改造”相关功能。现对“贵州省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升级平台完善明细表”补充统一身份认证系统改造相关内容详见澄清文件附件。
特此澄清!
注:本次澄清内容已同步更新至招标文件并同本次更正通知一并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按本次更正通知发布的招标文件内容为准参与投标响应,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贵州省应急管理厅
招标代理公司:贵州瑞翔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 年 07 月04日
文件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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