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滏阳新河新河段综合治理工程 (一标段)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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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I1301000075067485001G02 | ||||||||||||||||||||||||||||||||||||||||||||||
招标内容: | |||||||||||||||||||||||||||||||||||||||||||||||
滏阳新河新河段综合治理工程 (一标段)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滏阳新河新河段综合治理工程(一标段)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于《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滏阳新河新河段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1487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国债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新河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森宁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滏阳新河新河段综合治理工程(一标段) 2.2 建设地点:新河县。 2.3 建设规模:左堤穿堤建筑物改建、险工防护、主槽清淤疏浚、右埝修复、生产桥拆除重建或新建以及修建堤顶防汛道路等。 2.4 资金来源:超长期国债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2.5 计划工期: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4-12-02 00:00至2024-12-06 23:59(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23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特别说明: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即评审专家统一从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新河县农业农村局,王辉,0319-4752553;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森宁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刘浩,0311-68005199。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河北省水利厅 电话:0311-85185666 电子邮箱:/ 11.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2.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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