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苏省宝应中等专业学校陶艺工作室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陶艺工作室装饰工程
金额
9.97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1/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2024-yzfw-0021
预算金额
9.97万元
招标公司
江苏省宝应中等专业学校
招标联系人
董加彬
招标代理机构
扬州丰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
标书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
公告正文
招标序号:2024-YZFW-002
1、江苏省宝应中等专业学校建设项目江苏省宝应中等专业学校陶艺工作室装饰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报名,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2、扬州丰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江苏省宝应中等专业学校陶艺工作室。
(2)总投资额:约9.97万。
(3)工期:20日历天。
(4) 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4、本招标工程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江苏省宝应中等专业学校陶艺工作室装饰工程等施工。
5、报名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经办人到扬州丰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直接报名。
(2)报名时需提供:
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③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证书及项目经理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⑥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⑦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23年10月-2023年12月养老保险费用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若社保部门出具养老保险费用的证明材料原件不能反应2023年10月-2023年12月三个月的则报名不予通过);
(3)报名后,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200元,售后不退。
(4)开标时单位经办人或项目经理,如不能按时参加,必须在项目开标前向招标代理公司提出变更经办人或项目经理并携带本单位为变更的经办人或项目经理缴纳的2023年10月-2023年12月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若以上人员开标时不能参加则单位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①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审查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②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③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
(6)按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 [2018]第6号)要求,在系统锁定整改期间不得参加招投标、合同备案经营活动。
7、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1月25日~2024年1月30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地点:扬州丰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代理室(宝应县经济开发区光明路88号)
8、其他
8.1中标人不得转包或变相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现场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项目经理一致,要求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须全程在施工现场,每周在施工现场时间不得少于5天,每天不少于8小时,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离开工地要向招标人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经甲方同意后方能离开工地,如不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地的,建设单位将进行经济处罚每次1000元,从履约保证金、工程款中扣除。
8.2在施工过程中的地方矛盾投标单位应具有自行解决能力,所有协调矛盾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8.3施工现场环保涉及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按扬建管〔2019〕10号文件标准执行。
8.4所有安全责任(法律责任、经济责任)由施工方负全责(包括车辆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故等),并承担所有费用,与发包方无关。
8.5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自行踏勘现场可以与招标人联系。
8.6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车辆、机械损坏路面或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等情况,由施工方自行负责修复原状,费用自理。
9.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
联系人: 董加彬 张娟
联系电话:13813104033 13511706058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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