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明珠湾核心区城市色彩导则及提升专项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42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0/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lf0123gz08zc53
预算金额42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罗女士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24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07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明珠湾核心区城市色彩导则及提升专项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1月07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LF0123GZ08ZC53
项目名称:明珠湾核心区城市色彩导则及提升专项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明珠湾核心区城市色彩导则及提升专项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4,2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明珠湾核心区城市色彩导则及提升专项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4,200,000.00 -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片区色彩管理导则计划2023年底开展,2024年初完成;城市色彩提升专项服务为持续性服务工作,计划2023年底开展,工作期限为3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招标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招标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招标公告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招标公告附件)。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明珠湾核心区城市色彩导则及提升专项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招标公告附件)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明珠湾核心区城市色彩导则及提升专项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联合体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投标人为分公司或联合体有成员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共同组成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除外。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如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如是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同时,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的要求,并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证明材料并分别加盖其单位公章。
(4)投标人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具备乙级或以上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投标时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证书需要体现资质的级别,如证书上面未体现等级的,需同时提 供相关等级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必须各方共同签署《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具体格式可参照招标公告附件),明确分工。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10月17日 至 2023年10月2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1月07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开标会议为“远程电子开标”。
5、开标当天,供应商需登录云平台通过“新供应商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投标文件解密。
6、供应商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时,电脑需提前安装CA签章客户端,并运行CA证书。
7、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明珠1街1号明珠开发大厦8楼
联系方式:020-390068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联系方式:020-87651688-340/1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女士/戴女士
电  话:020-87651688-340/113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7日
相关附件:
明珠湾核心区城市色彩导则及提升专项服务招标文件(2023101701).zip
委托协议.pdf
附件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docx
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附件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docx
附件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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