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厦门市政经济-竞争性磋商-SZJJ2024-472-海沧区行政中心展厅二楼大会议室音视频系统升级改造-磋商公告
金额
48.82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9/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zjj2024-472
预算金额48.82万元
招标联系人游工0592-6056827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政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余女士1317807998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厦门市政经济-竞争性磋商-SZJJ2024-472-海沧区行政中心展厅二楼大会议室音视频系统升级改造-磋商公告

2024年09月02日 18:24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海沧区行政中心展厅二楼大会议室音视频系统升级改造
品目

货物/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组合音像设备/音视频播放设备

采购单位厦门市海沧区社会治理联动中心
行政区域海沧区公告时间2024年09月02日 18:2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9月02日至2024年09月09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云顶中路2777号市政大厦4楼开标室2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9月13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云顶中路2777号市政大厦4楼评标室
预算金额¥48.82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3178079985
采购单位厦门市海沧区社会治理联动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游工 0592-6056827
代理机构名称厦门市政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云顶中路2777号市政大厦71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余女士 13178079985

项目概况

海沧区行政中心展厅二楼大会议室音视频系统升级改造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厦门市政招标采购平台(https://www.xmszzc.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JJ2024-472

项目名称:海沧区行政中心展厅二楼大会议室音视频系统升级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82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82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海沧区行政中心展厅二楼大会议室音视频系统升级改造,1项,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计划于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实施,建设周期约为30个日历日,试运行时间一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①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及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注:根据厦财采〔2021〕5号文的规定,以上序号3、4、5资格条件可以采取“信用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6.供应商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8.信用记录要求: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1)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2)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3)信用记录的查询及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资格审查人员通过上述信用信息查询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将认定其资格审查不合格;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认定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5)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但供应商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查询并了解本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情况),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6)本采购文件其他章节有关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内容与本条款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条款的内容为准。7)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2日  至 2024年09月09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政招标采购平台(https://www.xmszzc.com/)

方式:采购文件售价50元,售后不退。采用线上购买,通过厦门市政招标采购平台(https://www.xmszzc.com/)进行线上报名、线上获取磋商文件等相关资料(供应商需提前在厦门市政招标采购平台注册,注册免费)。购买完成后,供应商可在厦门市政招标采购平台进行自助开票。未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售价:¥5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云顶中路2777号市政大厦4楼开标室2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1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云顶中路2777号市政大厦4楼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邀请信息的变更(如有)、磋商过程中的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如有),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厦门市政招标采购平台(https://www.xmszzc.com/)等媒体通知,并作为代理机构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响应供应商的书面形式,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市海沧区社会治理联动中心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        

联系方式:游工 0592-60568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厦门市政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湖里区云顶中路2777号市政大厦715室            

联系方式:余女士 131780799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女士

电 话:  1317807998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