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部数据中心一期工程设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部数据中心项目已由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管理委员会以项目备案告知书(项目代码:2404-150123-89-01-24064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部数据中心一期工程设计服务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部数据中心一期工程设计服务项目。
2.2 建设地点: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云谷大街以北、盛中路以西 。
2.3 项目概况:项目占地约447亩,约298149平米,地块东西长约363米,南北长约858米,西北侧受地形影响地块边界为弧形。该园区批复建筑容积率为1.3-1.5,建筑限高为40米,绿地率小于等于20%。
项目将建成10栋数据中心、5栋动力中心、1栋ECC及备品备件楼、1栋研发配套楼、1栋运维配套楼、1栋备品备件、2栋110kV变电站及门卫、地下水池、连廊等单体建筑,总建筑面积318700平方米,规划8kW机柜 10000架,土建可扩容至20000架。项目拟按需分期建设,分步实施。
一期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拟建成4栋数据机房楼、2栋动力中心、1栋ECC及备品备件楼、1栋110kV变电站、1栋门卫、1栋地下水池、及连廊等单体建筑,新建总建筑面积129400平方米,4栋数据中心建成后共具备最大8000个机柜的装机能力;机电配套工程:拟建成4000 个8kW实用机架的配套工程(装修配套、变配电系统、不间断电源设备、空调工程、工艺工程、智能化动环监控和运维网工程等,含配套运营商机柜);变电站配套工程:110kV变电站机电配套。
2.4 招标范围: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部数据中心项目整体方案设计、一期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含专项设计)。工程设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设计范围内的全部设计工作以及办理相关手续批文需提交的设计文件,以及其它为满足本项目建设功能要求的与完成设计工作相关的所有论证、分析、设计、评审等专业工作,驻场服务,维保阶段的设计支持服务等。
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及合同条款附件1。
2.5 设计服务期限:90日历天。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2)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①或②的资质要求: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同时具备以下资质:a.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b.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或电子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甲级资质、c.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及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
3.2 财务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1年度至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开标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5年至少拥有1个投资额10亿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数据中心类(主要建设内容为数据中心、算力中心、数据机房)项目设计服务业绩(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三者之一即可,同一项目不重复认定)或EPC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如为EPC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承担的设计部分须满足上述项目要求,作为联合体承担的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合同关键页作为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签署日期页及盖章页等。(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如合同中不能体现建筑面积、投资额等信息,需补充提供带有关键信息的政府审批或备案文件作为证明)。
3.4 信誉要求:
(1)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五年内(2019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5
(2)根据《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规定,严禁列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
①近5年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②近5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③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⑤在近5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提供满足上述信誉要求的承诺书(要求提供查询截图的,承诺书后附相应截图)。
3.5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须具备本企业注册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②要求近5年至少有1个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担的投资额10亿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数据中心类(主要建设内容为数据中心、算力中心、数据机房)项目设计服务业绩(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三者之一即可,同一项目不重复认定)或EPC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如为EPC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承担的设计部分须满足上述项目要求,作为联合体承担的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如有)、执业资格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近6个月)、符合上述业绩要求的合同关键页作为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签署日期页及盖章页等。(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如合同中不能体现建筑面积、投资额、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等信息,需补充提供带有关键信息的政府审批或备案文件作为证明)。
3.6 其他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结构设计分项负责人 | 1 |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
☆建筑设计分项负责人 | 1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电气设计分项负责人 | 1 | 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 |
☆暖通分项负责人 | 1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 |
3.7 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填写《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近三(3)年”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近五(5)年”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登录网址: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nmg.gov.cn/),进入工程建设(新系统)点击操作手册下载。
5.2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471-5332612。
5.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7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5.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详见操作手册。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8月15日09时30分。
6.2递交方式:上传至《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详见操作手册。
6.3 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4 投标人在不见面开标系统中“投标人解密”流程开始后的 30 分钟内使用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逾期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投标人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开标时间:2024年8月15日09时30分
7.2开标地点:远程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
7.3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在线参加开标会议(详见操作手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
此公告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9. 其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电子招标投标法》第三十六条“招标人应当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应当严格按照要求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院2号楼
联 系 人:孙经理
电 话: 010-69008523
招标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9号楼京城机电大厦16-19层
联 系 人:位奎奎、裴啸、符群慕、姬翔
电 话:15210151057,18810867767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