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zba-lz-20210802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博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女士
标书截止时间2021/09/13
投标截止时间2021/09/29
公告正文

林芝市察隅县嘎巴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无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ZBA-LZ-202108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林芝市察隅县嘎巴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西藏察隅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察发改基建[2021]9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察隅县文化和旅游局,建设资金来自林芝市社会事业发展领域2021年第一批西藏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林芝市察隅县。

2.2标段划分及建设规模:本次招标为本项目的施工部分,共设一个合同标段。翻新段工程:车行道工程2202m2,人行道工程1560.41m2,路缘石工程1980m,人行道树工程5株,拆除工程2202m2,土石方工程1项,挡土墙工程396.90m3,雨水工程1项,交安工程1项,路灯及亮化工程24套;停车场工程:硬化工程2255.53m2,拆除工程1项,排水沟工程242m,给水工程1项,路灯工程6套,绿化工程1项;新建道路工程:车行道工程4252.47m2,车行道土方工程1项,挡土墙工程3099.04m3,防护栏杆工程186.70m,排水工程1项,景观亭工程1座,路灯工程41套,边坡防护网工程432m2。(具体规模详见施工图纸)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内的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相关专业贰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906日至2021年0913日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1年0906日至2021年0913日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9291600分,地点为林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

8.其他

8.1按藏建市管函[2018]275号文件要求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进行备案,应提供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未处于不良行为记录的凭证截图,并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关于贪污受贿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对象: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

8.2开标时投标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现场开标,其身份不一致的情形按废标处理。

8.3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建办标[2019]193号”文件通知以及“藏建招[2019]36号”文件通知,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以上通知进行投标报价和计取税金。请各投标人自检可以接受招标人确定的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要求后,再自愿投标。限价按新定额、新税率的营改增后计价,施工合同必须按新定额、新税率的营改增后签订。

8.4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促进就业暂行办法>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89号)文件要求。

8.5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文件要求。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察隅县文化和旅游局

址:林芝市察隅县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7758441099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博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林芝市巴宜区尚城花园

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18908947959

2021年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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