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华中科技大学国际教育科技创新园区一期南地块一标段工程检测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6/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dhjzb-2023-05-007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武汉军山新城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李风莉
招标代理机构中德华建(北京)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丹妮027-8428278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1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03
公告正文
华中科技大学国际教育科技创新园区一期南地块一标段工程检测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DHJZB-2023-05-007)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武汉市,汉南区
一、招标条件
本华中科技大学国际教育科技创新园区一期南地块一标段工程检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武汉车谷城市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总建筑面积约200000平方米,主要包含学生宿舍及一站式生活社区和商业服务,
食堂,文体中心,卫生健康中心,10千伏、110KV迁改工程及其配套工程。本项目工程费约
163778.70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华中科技大学国际教育科技创新园区一期南地块一标段工程检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华中科技大学国际教育科技创新园区一期南地块一标段工程检测)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6月10日09时00分到2023年06月14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或网络获取或邮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3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中德华建(北京)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子湖北路
武汉设计广场1栋18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03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中德华建(北京)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子湖北路
武汉设计广场1栋18楼)
七、其他
华中科技大学国际教育科技创新园区一期南地块一标段工程检测
公开招标公告
中德华建(北京)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受武汉车谷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华中
科技大学国际教育科技创新园区一期南地块一标段工程检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
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ZDHJZB-2023-05-007
(二)项目名称:华中科技大学国际教育科技创新园区一期南地块一标段工程检测
(三)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约200000平方米,主要包含学生宿舍及一站式生活社区和商
业服务,食堂,文体中心,卫生健康中心,10千伏、110KV迁改工程及其配套工程。本项目
工程费约163778.70万元。
(四)建设地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军山南侧。
(五)招标范围依据现行国家相关检测试验规范、标准和省、市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
设计要求及实际情况,完成本工程第三方检测,检测内容为满足工程质量验收而开展的见证
取样和专项检测,包括但不限于见证取样检测、地基检测、桩基检测、桩基锚杆检测、基坑
监测、结构五项检测、钢结构检测、水电及通风检测、预应力构件检测、沉降观测、室内环
境检测、红外热像检测、幕墙检测、防雷检测、消防检测、人防工程检测、建筑节能相关检
测等国家强制性要求为完成工程施工必须在验收及移交前完成的检验检测项目。实际检测项
目以设计技术要求、施工技术要求以及相关检测规范为准,并提供相关检测资料。
(六)招标控制价:根据收费标准《湖北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试验收费项目和标准2008版》
(鄂价房服<2008>20号文)、《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文)、鄂
建质安协(2021)4号文及其他现行的收费标准下浮率不少于30%计取,即投标下浮率必须≥
30%;投标人投标报价超招标控制价均为无效投标。
(七)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完成。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需包含主体
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室内环境检测、设备安装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节能检测、
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
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CMA)证书,且认证证书均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须具有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进行消防机构信息录入(网址:
https://shhxf.119.gov.cn/templet/index_7.jsp)完成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且录入的服
务类型包含:消防安全评估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提供“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和“服
务类型”的网页截图;
4.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气象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乙级及以上
资质。
5.投标人须获得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提供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机构名单的公告截图(需在名单内且在有效期内)。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
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
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书面承诺);
7.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及无不良行为的违约经济
处罚承诺书;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截图)(申请人自
行书面承诺);
8.投标人须对递交的所有材料进行真实性承诺,并递交承诺书,若经查实证件有弄虚作假的,
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9.“华中科技大学国际教育科技创新园区一期南地块一标段工程检测”与“华中科技大学国
际教育科技创新园区一期南地块二标段工程检测”两个项目均为湖北省固定投资项目备案证
2303-420113-04-01-917559/2211-420113-89-01-908951/2211-420113-89-01-462553中划
分标段,申请人只可对“华中科技大学国际教育科技创新园区一期南地块一标段工程检测”
与“华中科技大学国际教育科技创新园区一期南地块二标段工程检测”中一个项目提出投标
中请。如果同时参与“华中科技大学国际教育科技创新园区一期南地块一标段工程检测”与
“华中科技大学国际教育科技创新园区一期南地块二标段工程检测”的投标,将做无效投标
处理。
10.本次招标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若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
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指定联合
体牵头单位。2)联合体各方签订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本项目投标,也不得参
与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0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
的对应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23年06月10日起至2023年06月14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
时~11:30时、下午14:00时~17:00时)。
(二)获取地点:中德华建(北京)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子湖北
路武汉设计广场1栋18楼)
(三)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或网络获取或邮寄。
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二
代身份证原件领取。
3.提供加盖公章文件领取登记表。(详见附件)
招标文件如需网络获取或邮寄的,申请人应将获取招标文件所需提交的完整资料扫描件发至
邮箱3310675418@qq.com,并在邮件中注明申请人名称、所投项目名称、联系人及电话。招
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申请人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效性以申请人提交的完整资料的时间为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
后不退。
1)递交文件费的账户信息(公对公转账)
户 名:中德华建(北京)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帐 号:3202008719200160060
行 号:824958
附言中注明“…项目招标文件费”
2)开票资料①开票单位名称②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③营业执照或税务登
记证地址;④单位联系电话;⑤开户行及账号;⑥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
3)本项目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中德华建(北京)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子湖北
路武汉设计广场1栋18楼)
(二)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开标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中德华建(北京)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子湖北路武
汉设计广场1栋18楼)
(二)时间:2023年07月0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023年06月10日起至2023年06月14日
七、联系事项
招标人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车谷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经开区川江池特1号经开新区军山新城
联系人:李风莉
电 话:027-84759161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中德华建(北京)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子湖北路87号武汉设计广场1栋18楼
联系人:王丹妮、龚晗、罗菊
电 话:027-84282787
八、信息发布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附件:
文件领取表
项目编号:ZDHJZB-2023-05-007
项目名称:华中科技大学国际教育科技创新园区一期南地块一标段工程检测
投标申请人名称(加盖公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授权代表姓名: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投标申请人地址:
登记时间:2023年 月 日 时 分
授权代表签字:
注:以上内容由投标申请人自行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自行编辑表格)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牵头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成员二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鉴于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 标段/包(以下简称本
工程)的投标并争取赢得本工程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
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文件编制活动,
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
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
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部分,承担各自所
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o
o
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6.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1.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人未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不需联合体协议书。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汉车谷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经开区川江池特1号经开新区军山新城
联系人:李风莉
电 话:027-8475916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德华建(北京)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子湖北路87号武汉设计广场1栋18楼
联系人: 王丹妮、龚晗、罗菊
电 话: 027-84282787
电子邮件: 331067541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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