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NCZ001136宁夏日报报业集团融媒体演播中心项目宁报集团融媒体演播中心项目二标段监理服务的采购需求
金额
6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4/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ncz001136
预算金额6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采购标段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001136 项目名称: 宁夏日报报业集团融媒体演播中心项目
分包名称: 宁报集团融媒体演播中心项目二标段监理服务 分包类型: 服务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60000.00
报价方式: 总价采购项目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是

0否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序号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


三、商务要求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
按照采购方合同约定

保险
如需保险,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
按照采购方合同约定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按照采购方合同约定

包装和运输方式
按照采购方合同约定

售后服务
按照采购方合同约定
四、技术要求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标的清单(服务类)
序号 品目名称及编码 标的名称 服务内容 数量 单价 服务标准及详细要求 服务期限 备注
1 C20020600-工程监理服务 宁报集团融媒体演播中心项目二标段监理服务 对宁报集团融媒体演播中心建设项目的质量、进度、变更、安全、合同、验收和文档进行统一管理,确保项目安全性、可靠性和可用性达到要求,有效促进项目管理工作科学、有序、规范进行。 1 60000.00 标的1-工程监理服务:服务标准及详细要求见采购需求附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所监理的宁报集团融媒体演播中心项目全部完成验收止。

采购需求附件:
采购需求附件
采购需求(监理服务).doc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服务类

服务内容
宁报集团融媒体演播中心项目二标段监理服务

履约保证金
不需要

甲方责任
按照采购方合同约定

乙方责任
按照采购方合同约定

违约责任
按照采购方合同约定

不可抗力
按照采购方合同约定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直到所监理的项目完成最终验收止。

争议解决
按照采购方合同约定

验收标准(附验收方案)
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22〕10号)的相关要求执行 (验收方案附件):验收方案(监理服务).doc

服务地点(范围)
按照采购方合同约定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按照采购方合同约定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评审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序号 评审项目 权重分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10 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除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报价被拒绝外,最低报价得10分,结果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为各自最终报价得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投标报价为最终磋商价格。 对于高于项目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投标。
2 企业综合实力 6 投标人具有GB/T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 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信息技术服务标准符合性证书(ITS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ISO/IEC20000证书,每有一项得1分,满分6分,未提供不得分;
3 类似业绩 6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内(2021年5月至今)类似项目业绩,每有一项得1分,最高得6分。 注: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4 项目人员配备 16 1.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在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在此基础上同时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软件质量检测师(工信部门颁发)和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人社部门颁发),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6分。 2.总监代表须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在此基础上同时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软件评测师证书(人社部门颁发),具备1个得2分,满分4分,没有不得分; 3.其他监理团队成员: 要求3人以上成员组成,监理团队(不含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代表)在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具备1个得2分,满分6分。 注:拟投入项目人员不能重复,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资格(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60岁以上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和投标人聘用合同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5 对项目整体的管控和把握 12 针对本项目按阶段明确了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变更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组织协调的目标及内容、方法及措施,控制方法及措施描述非常完整,合理可行,能完全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得12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或内容明显错误,或内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内容不能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的每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6 工作实施计划 4 工作实施计划符合本项目监理工作特点,时间安排完全符合项目建设要求的得4分;部分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分;完全不满足项目需求或缺项的,得0分。
7 监理内容 4 监理工作内容详细全面得4分;内容不全面或存在瑕疵,得1分;缺项则得0分。
8 监理流程 3 完整覆盖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履约验收阶段三个阶段,各阶段流程均具备的得3分,每有一个阶段缺漏或不完整扣1分,最低0分。
9 监理工作制度 3 监理工作制度(含公司和现场)详细全面得3分;工作制度不全面或存在瑕疵,得1分;缺项则得0分。
10 重点和难点分析及对应措施 6 对本项目重点难点分析正确,包括变更、工期、争议、违约、安全生产、实施过程等进行深入分析,并且提出合理的应对措施,完全符合项目要求的得6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或内容明显错误,或内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内容不能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的每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11 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监理方案 6 针对本项目建设内容制定了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监理方案,方案详细全面、对各阶段监理要点切实可行,得6分;有针对重点部位提出方案,但是方案较为简单,基本可行的得3分,方案不全面或存在瑕疵,得1分;方案不可行或缺项,得0分。
12 监理旁站方案 5 针对本项目建设内容制定了监理旁站方案,方案详细全面、旁站监理要点全面可行,得5分;提出的方案基本可行,方案不全面或存在瑕疵,得3分;方案不可行或缺项,得0分。
13 合理化建议 3 对本项目提出合理建议全面、可行,得3分;提出的建议一般或基本可行得1分;缺项则得0分。
14 服务承诺 4 1、具有完备的策略和服务体系得2分,缺项则得0分; 2、承诺监理服务期限,问题处理时限,现场监理服务质量保证措施等得2分,缺项则得0分。
15 投入的设施设备 2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情况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能满足部分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注:自有设备需提供发票复印件,租赁设备需提供租赁合同书复印件,不能提供者不得分)。
16 驻场服务方案 10 投标供应商编制的驻场服务方案(包括服务承诺、体系、内容、响应及时程度、驻场人员等)全面具体,服务体系完善,服务内容详细,问题解决方案全面具体,服务响应及时,驻场人员须具有监理工程师证书等。服务方案清晰、完整,条理清楚,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或内容明显错误,或内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内容不能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的每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17 备注 0 得分项证明须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内容必须清晰可见,不得过分缩印,因内容模糊导致无法得分的,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合计: 100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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