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PZ2022(FW)
新昌县东门如城(新民片)城市有机更新项目现具备招标条件,决定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1.1项目概况为:本项目位于新昌县东部,北至新昌江,南至104国道,东西两侧均为低丘缓坡山体,基地南北长约2540米,东西长约4000米,总面积5.5平方公里。根据《新昌县东门如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7),新昌县东门如城片区总规划面积为 550.23 公顷,其中居住用地 197.21公顷,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用地 63.66 公顷,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14.43公顷,绿色与广场用地182.75公顷,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68.73公顷,工业用地 2.57公顷,公用设施用地 3.75公顷,其他(含水域)17.13 公顷。项目范围规划用地最终以最新的规划为准。本项目总投资约为747677万元。本项目咨询服务费最高控制价为5111万元(其中综合性咨询和运营咨询服务费1000万元,项目建设管理费840万元,工程监理费2387万元,造价咨询服务费884万元。最终项目建设管理费、工程监理费、造价咨询服务费的计费基数以最终有关政府部门审定的工程结算价(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为准),最终结算价不超过合同签约价的110%。
1.2招标范围为:新昌县东门如城(新民片)城市有机更新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包含片区开发综合性咨询、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运营咨询。
1.2.1片区开发综合性咨询
1.2.1.1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编制:编制项目中各子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
1.2.1.2片区年度综合咨询:提供年度综合顾问服务,包括提出区域年度土地出让面积优化建议,协助委托方审核年度土地出让计划和年度投资进度计划、进行整体资金平衡分析、财务测算、投融资咨询、相关政策解读以及日常咨询服务。
1.2.1.3核算投资回报和土地营销奖励:按合作协议约定,核算投资回报,确定每月金额,按年计算项目投资回报基数、已支付的投资成本等;核算每个地块的土地营销奖励,按年汇总统计土地营销奖励金额,出具年度项目投资回报测算报告等。
1.2.1.4土地使用权转让方案咨询:根据片区开发实际需求,开展针对性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案谋划、比选与制订,为委托方确定土地出让方式提供参考意见。
1.2.1.5协助合同谈判与签订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协助编制投资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参与补充协议谈判,提出关键性的建议,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1.2.1.6建设期绩效考核与评价工作:包括按照合作协议约定,实施年度绩效考核服务,开展绩效考核工作、提交绩效考核报告等。
1.2.2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
1.2.2.1项目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策划管理、设计管理、设计优化、投资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合同管理、组织协调管理、风险管理、竣工验收管理及项目移交,确保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及移交符合《合作协议》约定。
1.2.2.2工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各工序、各部位的监理以及工程备案验收证书取得至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的监理服务工作。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对该工程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验收档案编制等方面工作。
1.2.2.3造价咨询:包括概算审核、预算审核、结算审核及全过程跟踪审计,具体参照浙建价协〔2021〕13号对应服务内容。
1.2.3运营咨询
1.2.3.1运营管理咨询和运营期绩效考核工作:协助委托方就项目运营内容、运营范围、运营考核、运营回报机制等进行协商谈判,制定运营绩效考核方案,并协助审核各子项目的运营协议;
按制定的运营绩效考核方案和签订的运营协议实施绩效考核工作。
1.3建设地点为:新昌县东门如城(新民片)。
1.4服务期为: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通过竣工备案及缺陷责任期结束;运营咨询服务期限为进入运营期8年。
1.5项目质量目标:按照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提供符合规定及招标内容要求的规范性咨询服务,并确保该项目一次性验收合格。
1.6咨询服务目标:在满足委托人整体使用需求的前提下,竣工结算额建安费控制在初步设计的建安费范围内且竣工决算金额控制在初步设计概算范围内。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3)项条件:
(1)工程咨询:须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服务范围包括建筑、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全过程工程咨询);
(2)项目管理、造价咨询: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项目管理(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咨询;
(3)工程监理: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注: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2本项目拟派人员的资格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或注册一级结构师或注册城乡规划师或国家注册咨询师(投资)或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土建/土木建筑工程专业),并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综合性咨询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国家咨询工程师(投资),并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项目管理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国家咨询工程师(投资)或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或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土建/土木建筑工程专业),并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资格,并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的监理【在省级诚信平台(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有在监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变更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书面资料,没有在诚信平台及时变更,视同为有在监工程。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如已有项目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参照有“在监工程”的规定执行】;
(5)造价咨询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土建/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3上述要求的项目总负责人、综合性咨询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造价咨询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2年6月22日至2022年6月29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30-11:30,14:00-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2)获取地点:绍兴平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嵊州市三江街道官河路南333号商会大厦十四层1407室)。
(3)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格条件所需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现场提交。
5.2投标文件即交即走,人员不得滞留。
5.3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3)。
5.4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22年7月15日8:30-9:30。
注:投标文件以招标人收到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请各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并考虑途中投标文件丢失、破损等情形,因上述原因引起的后果招标人概不负责。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始时间:2022年7月15日 上午 9:30
地点: 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3)
7.投标保证金:
(1)本次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万元。
单位名称:新昌县东门如城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新昌县支行
银行账号:19525201040588899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汇款。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或保证金未到账的,应视为无效投标。
8.疫情防控要求
进入交易现场人员需做好相关防疫工作,相关事项如下:
(1)进入交易现场人员必须为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的人员;
(2)进入交易现场人员,请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备),听从工作人员引导,必须提供“一证一码一卡”,即:身份证、“健康码”、“通信行程卡”(个人支付宝、微信APP中申领),主动出示72小时内阴性检测结果,主动配合做好体温测量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3)防控期间,进入交易现场人员须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通信行程卡”、登记身份证等信息;
(4)“健康码”“通信行程卡”显示为绿色可进入投标地点,“健康码”“通信行程卡”显示为黄色、红色或者现场测量体温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一律谢绝进入投标地点;
(5)所有进入交易现场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以及省、市、县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规定;
(6)投标人(投标人授权代表最多一人)应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到达开标室,进行体温检测、健康码、行程卡和身份证核验、登记等工作。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注: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本招标项目(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www.zjxc.gov.cn/col/col1634736/index.html),可能有澄清、答疑等相关信息。
10.联系电话和联系人:竺女士 0575-83176688(代理方)
袁先生0575-86550098(招标方)
招 标 人:新昌县东门如城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绍兴平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盖章)
日 期:2022年6 月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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