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3年丽水高速交警支队警用执法记录仪设备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1/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2023年丽水高速交警支队警用执法记录仪设备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 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本项目拟采购2023年丽水高速交警支队警用执法记录仪设备采购项目涉及的货物,主要有112台5G 执法记录仪、6台数据采集工作站、1套移动执法视音频综合管理系统平台,货物参数要求具体见谈判文件附件1技术规范书。
二、 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与该供应商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的理由:中国电信集团采购管理办法条文解释(2021版)》(中国电信采供〔2021〕11号)第十九条单一来源采购的适用范围(七)非工程建设项目的货物或服务,涉及企业秘密等其他不适宜通过竞争方式选择供应商的第5小项:DICT项目中已确定供应来源的产品或服务;本项目在前向营销阶段已完成合作伙伴选择,并形成关于丽水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警用执法记录仪设备采购项目商机决策的请示,中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合作供应商,故拟与中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就本项目涉及的设备进行定向谈判。
三、 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中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四、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4年1月23日至2024年1月25日,共3天。
五、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刘徐勇,15325120008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刘徐勇,15325120008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
日 期:2024年1月22日
一、 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本项目拟采购2023年丽水高速交警支队警用执法记录仪设备采购项目涉及的货物,主要有112台5G 执法记录仪、6台数据采集工作站、1套移动执法视音频综合管理系统平台,货物参数要求具体见谈判文件附件1技术规范书。
二、 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与该供应商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的理由:中国电信集团采购管理办法条文解释(2021版)》(中国电信采供〔2021〕11号)第十九条单一来源采购的适用范围(七)非工程建设项目的货物或服务,涉及企业秘密等其他不适宜通过竞争方式选择供应商的第5小项:DICT项目中已确定供应来源的产品或服务;本项目在前向营销阶段已完成合作伙伴选择,并形成关于丽水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警用执法记录仪设备采购项目商机决策的请示,中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合作供应商,故拟与中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就本项目涉及的设备进行定向谈判。
三、 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中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四、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4年1月23日至2024年1月25日,共3天。
五、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刘徐勇,15325120008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刘徐勇,15325120008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
日 期:2024年1月22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