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度大理白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检验试剂招标项目6标段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1/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郑鑫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22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09
公告正文
2024年度大理白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检验试剂招标项目6标段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大理白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委托,对大理白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检验试剂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就本项目所需相关货物及配送服务提交密封投标文件。本项目采购资金已经落实。
二、招标概况
2.1项目名称:大理白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检验试剂招标项目
2.2招标范围:具体清单及要求详见“第五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序号 标段 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预算金额(最高单价合计限价)(元) 备注
1 1标段 免疫检验试剂耗材 1 批 2115.91 合同履行期内预估每年采购量约96.00万元
2 2标段 生化检验试剂耗材 1 批 29778.18 合同履行期内预估每年采购量约63.00万元
3 3标段 临床血液、体液检验 1 批 16878.97(已开展项目) 合同履行期内预估每年采购量约343.00万元(已开展项目)
4 4标段 病原微生物检验试剂耗材 1 批 1614.67 合同履行期内预估每年采购量约126.00万元
5 5标段 PCR核酸分子检验试剂耗材 1 批 3866.26 合同履行期内预估每年采购量约81.00万元
6 6标段 化学发光试剂耗材 1 批 14388.81 合同履行期内预估每年采购量约299.00万元
7 7标段 病理类试剂耗材 1 批 13108.46 合同履行期内预估每年采购量约103.00万元
8 8标段 输血相关检验试剂耗材 1 批 453.39 合同履行期内预估每年采购量约26.00万元
注:本项目共分8个标段,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投报其中任意一个或多个标段,每个投标人能中一个或多个标段(兼投兼中)。但必须对所投标段整体进行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处理。
2.4交货期:以招标人发出供货通知后7日内送达,如遇特殊等紧急情况,24小时内送达。
2.5交货地点:大理白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用户指定地点。
2.6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招标人每年对供货方进行质量、服务、履约能力考核,考核合格后续签合同。对不可抗力、招标人预算及业务调整、国家集中采购等因素不能再实施本项目的,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告知中标人,并有权单方面终止项目合同的执行,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在合同期内出现两次以上质量问题退货或两次以上逾期交货的,整改期间或整改后仍出现同样问题,招标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2.7交货方式:验收合格后完成交货(涉及冷链运输要求的产品,交货时需提供冷链运输数据证明)。
2.8交货剩余有效期:送货时产品有效期不少于包装有效期的四分之三。
2.9质量标准:(1)所供试剂耗材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满足国家质量标准和行业规范,具备产品检验报告书及合格证,确保临床使用安全有效。(2)供应商须保证所供试剂耗材质量不低于现科室使用标准,与医院目前所使用的医疗设备(仪器)、检测项目相匹配,以确保医院的诊疗效果。若供应商所供试剂耗材与医院目前所使用的医疗设备(仪器)、检测项目不匹配、质控要求不达标的,视为质量不达标。
2.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 投标人所投产品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规定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经营许可/备案证的第二、三类医疗器械许可范围须覆盖所投产品;
3.3 投标人所投产品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规定的,投标人需承诺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并承诺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中标后提供;
3.4所投1标段、8标段的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且投标人需承诺向招标人提供的试剂中有“药准字”要求的应具有“药准字”标识,提供承诺函;
3.5 投标人如果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承诺中标后提供授权书或有长期代理证书;
3.6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声明函;
3.7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由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前查询后,交由评标委员会审查;
3.8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邮箱报名,投标人可任意选择一种方式完成报名,持以下资料参加投标报名:
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代理人办理,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若代理人办理,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须加盖公章。
4.1.1现场报名:须提供以上资料各一份。在规定的时间内交送报名处,逾期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将被拒绝。
4.1.2邮箱报名: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2日17时30分前将报名所需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邮件中须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手机号)并致电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信息确认。未按以上步骤办理的投标单位将视为无效(逾期发送的资料不予受理)。
4.1.3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1.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邮箱获取。
4.2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12月9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2月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郑鑫  130-4109-3518
E-mail: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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