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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县财政局关于安徽奥斯昕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7/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 安徽奥斯昕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 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 安徽奥斯昕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2、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长江东路965号建地材站B6幢401室
二、 基本情况
当事人在参加“砀山县2022年度李庄镇朱店社区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项目编号:EP-DSCG2022066A-重3)”政府采购活动中,与其他供应商上传文件MAC地址一致,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符合由同一个人编制投标文件情形,存在串通投标的行为。
三、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四、 处罚结果
(一)处以本次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计人民币壹仟玖佰陆拾元整(¥1960元)。
(二)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 处罚日期: 2024-07-11
六、 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 砀山县财政局
2、联系人: 张女士
3、联系电话: 0557-8028045
一、 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 安徽奥斯昕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2、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长江东路965号建地材站B6幢401室
二、 基本情况
当事人在参加“砀山县2022年度李庄镇朱店社区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项目编号:EP-DSCG2022066A-重3)”政府采购活动中,与其他供应商上传文件MAC地址一致,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符合由同一个人编制投标文件情形,存在串通投标的行为。
三、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四、 处罚结果
(一)处以本次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计人民币壹仟玖佰陆拾元整(¥1960元)。
(二)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 处罚日期: 2024-07-11
六、 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 砀山县财政局
2、联系人: 张女士
3、联系电话: 0557-8028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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