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市西青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机关 西青区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李七庄街、大寺镇监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Y2024-ZC-003)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56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02/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y2024-zc-003
预算金额56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翰逸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02/26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12
公告正文

天津市西青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机关 西青区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李七庄街、大寺镇监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Y2024-ZC-003)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2月19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西青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机关


项目概况
      西青区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李七庄街、大寺镇监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大道36号E3-1-102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3月1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2024-ZC-003
项目名称:西青区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李七庄街、大寺镇监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56.0万元
最高限价:56.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56 56 工程监理服务 项目名称:西青区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李七庄街、大寺镇监理服务项目。项目背景:李七庄街、大寺镇两个街镇,10个小区,建筑面积45.7万平方米的老旧小区改造监理服务。监理范围:按“四控、两管、一协调”对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合同履行期限:监理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后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保修期为自竣工验收之日起两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文件开启时间至评审结束“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B.针对本项目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7月至截止时间至少1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4.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7月至截止时间至少1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5.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综合资质或者房屋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7.人员资格要求:(1)配备总监理工程师、驻现场代表各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若总监兼任驻现场代表,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投标资格的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专业应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3)驻现场代表应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4)总监理工程师、驻现场代表投标单位出具任命书; 8.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查询投标文件开启时间至评审结束“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9.本项目仅限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供应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19日 2024年02月26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大道36号E3-1-102
方式:符合资质要求的投标人于规定获取文件的时间内【每日9:00-11:30,13: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1)领取文件时请拨打项目联系人电话,并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发至hanyizixun@126.com;(2)项目联系人复核信息无误后,向投标人发送领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3)投标人填写完成后,将领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我公司邮箱,并支付文件费用;(4)项目联系人确认收到领取文件登记表及文件费用后,发送文件。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3月1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大道36号E3-1-10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西青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机关
  地址: 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柳口路8号
  联系方式:022-273906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翰逸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大道36号E3-1-102
  联系方式:022-581718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022-58171818-7203

天津翰逸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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