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青岛银行聊城分行筹备网点安防工程采购公告
金额
76.72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9/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青岛银行聊城分行筹备网点安防工程采购公告(招标编号:集采 2024 第 166 号)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一、招标条件
本青岛银行聊城分行筹备网点安防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自筹资金 76.729351 万元,招标人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网点位于聊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昌东路 181 号,聊城国际金融中心 5 号楼沿街 商铺,建筑面积 2810 平方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青岛银行聊城分行筹备网点安防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青岛银行聊城分行筹备网点安防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5.1 具有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5.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
5.3 磋商公告发出之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行贿犯罪记录、具有良好 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违反本规定的,相关报价均无效;
5.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报价;
5.6 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
5.7 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5.8 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供应商在职人员(需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具有机 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9 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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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9 月 04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9 月 10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须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授权 委托书原件按照上述时间、地点获取采购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 138 号西王大厦 1007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 138 号西王大厦 1007 室
七、其他
青岛鸿翔招标有限公司受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青岛银行聊城分行筹备网点 安防工程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1.项目编号:集采 2024 第 166 号
2.项目名称:青岛银行聊城分行筹备网点安防工程
3.项目内容:网点位于聊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昌东路 181 号,聊城国际金融中心 5 号楼沿 街商铺,建筑面积 2810 平方米。
具体内容详见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4.采购预算及控制价
本项目采购控制价为 767293.51 元,超出控制价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任何一项超出控制价 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5.供应商资格要求
5.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5.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
5.3 磋商公告发出之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行贿犯罪记录、具有良好 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违反本规定的,相关报价均无效;
5.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报价;
5.6 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
5.7 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5.8 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供应商在职人员(需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具有机 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9 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公告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青岛银 行官网上发布。
7.采购文件的获取
7.1 时间:自 2024 年 9 月 4 日起至 2024 年 9 月 10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7.2 地点: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 328 号诺德广场 2 号楼 2705 室;
7.3 方式: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须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 书原件按照上述时间、地点获取采购文件;
7.4 售价:每套 300 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 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7.5 未按规定获取的采购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负。
8.踏勘现场
本项目需要踏勘现场,组织时间及方式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9.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及地点
9.1 时间:2024 年 9 月 14 日 08 时 30 分起至 09 时 30 分止。
9.2 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 138 号西王大厦 1007 室。
10.开标时间以及地点
10.1 时间:2024 年 9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
10.2 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 138 号西王大厦 1007 室。
11.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532-81758907
12.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青岛鸿翔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 328 号诺德广场 2 号楼 2705 室 电子信箱:hongxiangzhaobiao@126.com
采购项目联系人:陈倩、王雪梅、庞海涛
电 话:0532-66015830
开户名称:青岛鸿翔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青岛银行市北支行
账号:802750200183622
2024 年 9 月 3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青岛鸿翔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 328 号(诺德广场)B 座 2705 室 联 系 人: 陈倩
电 话: 0532-66015830
电子邮件: hongxiangzhaobiao@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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