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服务名称
计量
单价
数量
小计
政策功
备注
单位
能编码
1
基本工资
月/人
2740
10
27400
/
实发工资
2
社保费
1344
13440
公司和个人部分总计及大病互助费用,社保每年调整一次,此次合向跨3个年度,参照2021年及2022年增长幅度计算,取3个年度期间平均数。
3
法定节假日补助
60
600
4
管理成本
105
1050
5
利润
120
1200
6
税金
25
250
7
4394
43940
8
总计
43940元×24个月=1054560元
从2022年4月1日起乙方配置保安人员10人(含队长1人)到甲方履行百姓城管职责。
(1)乙方应在向甲方提供各项服务前向甲方提供适用于相关服务的质量服务标准的相关文件,甲方在接到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标准后应就该项标准的适用性及完备程度予以审核并提供书面意见。该质量标准经甲乙双方协商签字确认后应作为未来本合同项下相关服务结果验收的依据。
(2)乙方应在项目进程中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障其所提供的服务符合服务质量标准。如果由于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不能保障服务事项的质量,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
(3)甲方有权在乙方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在不影响乙方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对乙方的服务工作及服务质量及相关质量保障措施予以检查。具体检查督促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对服务对象的回访、现场检查、样品抽查、要求乙方汇报质量跟踪和检查结构、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服务结果予以评估等。甲乙双方应在依据服务情况确定服务结构检查节点,在服务检查节点及服务结果最终交付日前五 个工作日,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对服务节点或最终结果验收的时间、地点、方式。甲方应及时组织相关部门,按照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对乙方的交付进行验收。如因甲方原因导致验收时间推迟的,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限应予顺延。
(4)甲方对各个服务节点检查的结果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如果对甲方的检查结果有异议,应在 五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说明。甲方有权依据服务节点检查结果通知乙方停止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服务。如果甲方没有通知乙方停止履行协议义务,乙方应继续向甲方提供所规定的其他服务,甲方也应按照本合同规定履行相应义务。双方有关独立节点检查结果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
(5)如果甲方因一个或多个检查结果书面通知乙方停止提供本合同规定的相关服务,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及协议解除程序处理协议解除事宜。
1、甲方或甲方委托的其他机构应及时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验收。验收时乙方应派员参加,共同对验收结果进行确认,并承担相关责任。
2、甲方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验收。
甲方权利与义务
1、为乙方完成服务的保安员提供食宿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2、对保安员按规定行使保安员的职责和权限,甲方应尊重保安员的工作,对保安员履行职责的行为予以支持、配合。甲方不得要求保安员从事超越职责和权限的事情,不得指挥保安员从事违法违纪活动;
3、应按公安机关规定,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措施;
4、保安员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守护,甲方应保证保安员每月有4天休息的假期,若需要保安员加班或从事保安职责范围以外的工作,甲方应支付加班加时工资;
5、保安员在甲方执勤工作中如因甲方纠纷事故或甲方指派保安员从事合同指定范围之外的工作,由此造成人员伤亡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但乙方或乙方派遣的安保员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人员伤亡的由乙方负责。
6、保安员由甲乙双方共同管理,双方都有权要求调换不适应在甲方工作的保安员,保安员如发生责任事故,参照甲方有关制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甲方对安保员的管理或奖惩并不形成甲方与安保员之间有任何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
7、甲方应严格按照国家《现金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工作场所不得留有现金和贵重物品(金银珠宝、古董文物、有价证券等)过夜。
8、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服务进度,并要求乙方提供服务相关资料。
9、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或有关法律法规、政府管理的相关职能规定,对本项目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监督检查情况制定相应措施并加以整改。甲方不因行使该监督和检查权而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因此减轻或免除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10、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的变动对服务项目的需求标准和质量要求作出相应变动或者取消服务。
1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所有必须的文件、资料。
12、甲方应为乙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与相关政府部门及其他第三方的沟通、协调提供必要的协助。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为树立服务单位品牌,建立一支素质高、业务精、服务好的保安队伍,乙方应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特定经验的工作人员负责服务内容的实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和时间完成。
2、维护甲方正常的治安秩序,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3、坚持夜班巡逻值班制度,维护甲方安全防护设备安全;
4、如发生突发事件,严格听从甲方驻地警务室及甲方领导的统一调度指挥;
5、乙方因学习、集训、会议和工作需要,在确保甲方安全守护的情况下,有权对保安员进行调动和撤换,在此期间保安人员缺员,产生的加班费用由乙方负责,有权对不称职的违法违纪的保安员实施处罚、更换和辞退;
6、乙方为保安员配备统一的保安员制服和基本的保安装备,并负责保安员的工资、福利和相关保险;承担保安在职责范围内工作时发生的一切工伤,工亡事故的处理、并与人社部门依法做好经济补偿等工作。
7、乙方负责对保安员的在岗培训,及时进行监督和管理,为甲方提供优质的保安服务。
8、乙方有权自甲方处获得与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相关的所有必须的文件、资料。
9、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将本合同项下的服务转包给第三方承担。
10、乙方应全面履行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安全管理职责,因乙方未尽到管理职责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因此造成甲方承担责任或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11、乙方承诺根据本合同提供的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均已取得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12、乙方应接受并配合甲方或甲方组织的对本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对于甲方指出的问题,应及时作出合理解释或予以纠正。
1、在合同履行期间,一方要求变更或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能变更或提前终止;
2、本合同履行期内,任何一方有重大违法行为,守法方单方面可终止本合同的履行,但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必须终止合同时,双方无条件终止合同;
3、一方擅自修改合同或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全年服务费总金额的10%;
4、如乙方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甲方或甲方人员损失重大,继续履行合同只可能给甲方带来损失或不利影响,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5、合同履行期满,自动终止,乙方提前2个月通知甲方重新组织采购工作。
免责条款
1、因战争、自然灾害和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重大疫情或传染性疾病等,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5 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派出的保安员在甲方工作职责以外擅自从事其它活动造成自己或第三人伤亡及其它事故,甲方不承担责任;
3、因甲方人员违法指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