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3年芜湖市食品生产环节抽检+技术指导工作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金额
26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7/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hzp2023cg0530
预算金额26万元
招标公司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泽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殷继宇13955381519
中标公司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26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AHZP2023CG0530
二、项目名称:2023年芜湖市食品生产环节抽检+技术指导工作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工业区乌鲁木齐路15号
中标金额:26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汤强、张玮、许方、任立军、杨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价×1.2%
收费金额:312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中标供应商业绩:1.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3年总局本级食品安全承检机构公开招标项目-普通食品;2.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食品中坎地沙坦酯、拉西地平、阿齐沙坦的测定。
(三)被否决单位及原因:无
(四)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万春西路20号
联系方式:0553-38743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泽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世纪华庭
联系方式:13955381519、186553805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殷继宇
电话:13955381519、18655380550
二、项目名称:2023年芜湖市食品生产环节抽检+技术指导工作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工业区乌鲁木齐路15号
中标金额:26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2023年芜湖市食品生产环节抽检+技术指导工作项目 服务范围:1.2023年芜湖市食品生产环节执法抽检,抽检品种和组数:白酒190批次、食用植物油338批次、待定品种30批次。 2.投标供应商有能力派驻市级或以上食品生产检查员为10家食品生产单位提供技术指导,内容包括为每家企业制定帮扶方案,每家企业现场指导不少于一次,并指导每家企业编写质量提升方案等,技术指导工作需在2023年10月30日前完成。 服务要求:投标供应商需具有符合承担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任务所需的人员,熟悉承检品种的检验方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具有较为丰富的食品检验工作经验。具体见采购需求说明。 服务时间:每次抽检应在采购人下达抽样任务并完成抽样后2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 服务标准:国内现行有效的标准方法和相关技术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汤强、张玮、许方、任立军、杨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价×1.2%
收费金额:312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中标供应商业绩:1.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3年总局本级食品安全承检机构公开招标项目-普通食品;2.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食品中坎地沙坦酯、拉西地平、阿齐沙坦的测定。
(三)被否决单位及原因:无
(四)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万春西路20号
联系方式:0553-38743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泽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世纪华庭
联系方式:13955381519、186553805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殷继宇
电话:13955381519、1865538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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