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平顶山华辰电力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第十一批零星采购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1/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723d17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平顶山华辰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杜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荣之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先生17737565013
中标公司美立华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平顶山华辰电力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第十一批零星采购(招标编号:1723D17)
公示结束时间:2023年11月16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平顶山华辰电力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第十一批零星采购: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投标报价:0万元,质量:详见成交候选人公示,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365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详见成交候选人公示;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详见成交候选人公示;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详见成交候选人公示
三、其他
详见成交候选人公示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平顶山华辰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顶山华辰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平顶山市卫东区建设路739号 联 系 人:杜女士
电 话:0375-766582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荣之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平顶山市和顺路公园南门嘉荷天城0326003号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17737565013
电子邮件: hnrzxzb@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平顶山华辰电力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第十一批零星采购
成交候选人公示
平顶山华辰电力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第十一批零星采购(采购编号:1723D17)评审工
作已经结束。现将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日。
标号 | 包名称 | 项目名称 | 排名 | 推荐的成 交候选人 | 质量 | 工期 | 资格能 力条件 | 评标 情况 |
一标 | 包1五楼东 西会议室及 一楼大厅显 示屏 | 平顶山华辰电 力集团有限公 司五楼东、西 会议室及一楼 大厅显示屏项 目 | 第一 | 美立华电 力科技有 限公司 | 满足采 购文件 要求 | 满足采 购文件 要求 | 满足采 购文件 要求 | 综合 排序 第一 |
二标 | 包1鲁山分 公司餐厅食 材采购服务 项目 | 鲁山分公司餐 厅食材采购服 务项目 | 第一 | 鲁山县润 家商贸有 限公司 | 满足采 购文件 要求 | 满足采 购文件 要求 | 满足采 购文件 要求 | 综合 排序 第一 |
说明:
应答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采购人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应答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采购活动中有疑问,有权依 法提出异议或投诉。应答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异议、投诉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应当提交异议、投诉书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投诉)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投诉)的名称;
3.异议(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二、法定异议或投诉人为所异议(投诉)项目的应答人和其它利害关系人,具体包括应答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等直接参与并且与采购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应答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为法人当事人,评审专家为个人当事人。
三、法人当事人异议或投诉的,异议或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 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个人当事人投诉的,异议或投诉书必须由异议或投诉人本人 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四、异议或投诉人认为采购活动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有效异议或投诉时间截止至 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或投诉,不予接收:
1.异议或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应答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2.异议或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末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异议或投诉书未署明异议(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异议 或投诉、异议(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投诉)时效的;
5.已经答复,并且异议或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六、异议或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采购活动的 正常进行。
平顶山华辰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375-7665825
河南荣之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7737565013
联系邮箱:hnrzxzb@163.com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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